程亦铭感慨完这些,很快又开始思索起眼下的处境。
现在要他继续做公司老板难度倒是不大,凭他的演技,瞒过那对不怎么了解儿子真实品性的父母也不难。
难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和明锦的关系因为这一泼而成功降到了冰点,虽然他这次凭借手快给自己续上了一天半的命,但下一次呢?
他很清楚,年轻时候的明锦虽然阳光率直,不会轻易被激怒,但也自傲得不行,恩怨分明,不会对认为是仇人的人有什么好脸色。
如果要一步步接近他,把他们的关系从“仇人”的负数升为“朋友”的正数,那在此过程中,势必不能做让他反感的事,也就包括挨挨碰碰牵牵抱抱之类的动作。
但不接触怎么续命?
他还能等到那时候吗?
必然不可能。
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既能快速让他补充能量又能帮明锦解决当下的困境、并提高两人之间的关系呢?
程亦铭苦思冥想,闷着头往原身所住别墅的小区走,正想着事情,路过一个酒吧门口的小巷子,却被里面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
“老大,就是这小子。”
拿着棒球棍的男人光着头,长得猥琐又凶狠,盯着正被他们逼得不断往后退的明锦,挑眉问:“你叫明锦?”
明锦皱眉,环视了一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沉声道:
“我不记得我认识你们。”
“没事,我们也不认识你,”光头毫不在意地挥挥手,用棒球棍戏谑似地杵了杵他的脸,饶有兴味道,“要怪就怪你倒霉。有人给我们一大笔钱,要我们教训你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