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他提着程亦铭买下的两份早餐,神色古怪地跟在程亦铭身后回到了别墅里。

“以为我问你会不会做饭,是要自己下厨?”程亦铭坐在餐桌对面,对上他郁闷的眼神,哼笑出声。

即便是喝着廉价的塑料杯豆浆、吃着路边摊上的包子,他进食的动作也依然优雅得体,不紧不慢,仿佛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着急起来一般。

越是看他,明锦就越觉得,现在这个程亦铭,几乎没有一点以前那个人的影子。

他闷声道:“不然呢?”

“做饭是你需要做的事,”程亦铭慢吞吞地吃完奶黄包,用纸巾擦了下嘴,往后一靠,理直气壮道,“如果你一直不会做饭,那很遗憾,因为我吃不惯外卖,我们就必须一遍遍往外跑,你觉得——周围会不会有人认出我们来呢?”

明锦脸色一僵。

“会做饭的话,能解决掉生活中许多麻烦。”程亦铭支着下巴,意有所指道:“你如果要学,我可以找阿姨来教你。”

明锦不禁放下碗筷,颇有些不爽地回怼道:“你吃不惯外卖,我为什么一定要跟着你出去?”

“没有为什么,”程亦铭理所当然道,“还是那句话——因为我现在是你的金主。”

明锦咬了咬牙:“那为什么学做菜的不能是你?”

“蠢,”程亦铭懒洋洋地欣赏着他变幻的神情,觉得他像只闹别扭的笨蛋小狗,“都说了我是你金主了,你见过有哪个金主自己学做菜的?”

才不,其实只是因为他懒。

一个人摸爬滚打数十年,他早就不是数十年前那个金尊玉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明家大少爷了,即便面上看着依然光鲜亮丽,可内里却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泪。

他当然会做饭,但以他现在的性子,没有利益的事为什么要亲自去做呢?

交给现在某个需要磨砺的傻狗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