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久,明锦自觉把碗筷收拾完,放进了洗碗机里。

漱完口,他犹豫要不要和程亦铭打声招呼再上楼,正踟蹰间,听见沙发上的人低哑着嗓子喊了声:“明锦。”

明锦立即转头:“嗯?”

程亦铭背对着他,靠在沙发上,招了招手:“过来。”

明锦察觉到他似乎有些不对,没犹豫两秒,转身快步走了过去。

他还没察觉到,自己对原先感到愤怒的“过来”两个字,已经有了某种条件反射的习惯。

一低头,看见程亦铭就支着额头坐在那里,歪着脑袋,露出片白皙如天鹅般的脖颈,半眯着眼,神色有些迷醉的难熬,脸上还带了几分病态的红。

他摘下眼镜,眼尾也沾了点勾人的颜色。

看着跟喝醉了一般。

明锦不由皱眉,又上前一些,伸手要去探,却又在半空中顿住。

他沉声,语气不自觉带了三分焦急:“你怎么了?”

程亦铭没有回答。

他示意明锦蹲下,见对方疑惑,程亦铭眯了眯眼,仿佛有些神志不清般哑声道:“发病了,让我摸摸。”

让我……摸摸?

明锦一僵。

他突然记起来,程亦铭和他签订那个合约时说过,他有肌肤饥渴症,不碰到特定的人,严重的话可能会死。

只是他一直没有当真过。

难道……这病竟然是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