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天傍晚,林辞被打的头破血流,神志不清。
在军医简单的检查包扎后,他被人丢回阴暗潮湿的牢房。
多年后回想,林辞已经完全记不清自己当时究竟是先闻到了血的味道,还是先听到了那个哨兵沉闷的脚步声。
昏暗通道的尽头,散漫的灯光被高大的人影遮蔽。
那个未说过一句话的哨兵就像是一片无法驱散的阴云,盘桓在林辞的眼前、心间,一年,两年,三年……或许,一辈子都无法消散。
林辞牢房的铁门被打开了一道缝隙。
一颗浑圆的头颅,淋漓着新鲜的血液,滚了进来。
是本。
完成任务的哨兵悄无声息的消失在铁门关闭的声音中。
林辞看着男孩鲜血直流的双眼,像是只记得吸气,而忘了呼气,他抽搐着,几乎要因窒息而昏厥。
死不瞑目,他的弟弟,死不瞑目。
林辞强忍着太阳穴瞬间炸裂的疼痛,想要爬起来,将那个孩子他的弟弟,他的亲人,抱进怀中。
但他爬不起来。多日暴力殴打的副作用在此时反噬,林辞剧痛的手臂只够他支撑起前半身的重量。
像一只行将就木的蚯蚓,林辞靠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执念,向他的弟弟缓慢地蠕动爬行。
那结满了干涸血迹的牢房地面,便慢慢地又被铺上了一层满含悲伤的血痕。
直到将本抱紧,用脏污的手掌,足足合了三次,才给那孩子合上双眼,林辞才真正意识到,史密斯所说的“还没开始”是什么。
这一天,就是他生不如死的开始。
第一个是本。
史密斯的哨兵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将尸体的部分残块丢进林辞的牢房。
先是头,然后是躯干、四肢,以及两只被单独砍下的手掌本就是用这双被板铐铐住的手,砸死了史密斯的小儿子。
林辞用了整整七天的时间,才将本完整的拼凑起来。
因为时间有点久,部分尸体已经开始腐败发臭。
但林辞就像是闻不到一样,沉默地与一具破碎的尸体共同生活了三日。
没有新的尸体被送来,但史密斯也没有来。
没有人来这个牢房。
自从哨兵开始将男孩的遗体丢给林辞,他所在的牢房里就再也没有人进入。狱卒们也不再将他拖出去殴打折磨。除了送饭,甚至没有人愿意经过这间牢房。
没有一个人来这里拷打询问、甚至杀死林辞。
终于,他开始疯狂的打砸房间,失心疯一般地大喊着,说出了自己是怎么进入富人区、怎么混进监狱的,他交代了“幕后黑手”,他供出了“前女友”的名字。
牢房里却仍是一片死寂,无人回应。
两天后。
林辞收到了戴娜的半张脸。
曾经耳畔别着一朵艳红玫瑰的美丽女孩,如今只有鲜血相伴。
那是林辞唯一一个不敢触碰的尸体,因为他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