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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兄弟会老给对方夹菜吗?还帮人把姜丝和葱挑出来……

郑谦看着正给何目挑鱼刺的乔牧,沉默一瞬,最终悲痛地发现,在场只有他和刘子秋是干净单纯的单身狗!其他都是背叛组织投敌了的情侣狗!

突然手腕被筷子敲了下,郑谦凶巴巴抬头,发现是刘子秋敲的后又默默把凶巴巴的表情卸下,“干嘛打我?”

刘子秋不客气,“你来着就为了看人的?不吃我就全吃了。”

“我吃!”

单身狗情侣狗全跑了,只剩下一个狼吞虎咽抢饭的穷鬼郑谦。

偏偏旁边坐的还是万恶的资本家,资本家摇摇头,语气怜悯,“你现在像是饿了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

流浪汉没反驳他,只是用筷子把资本家辛辛苦苦独自剔骨成功的鱼肉全部夹走,塞到嘴里。

资本家心疼他挑了很久终于挑完刺的鱼肉,气急败坏,“你有没有公德心!别人碗里的是你随便能夹的吗?”

他只是想再多欣赏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结果劳动成果就跑到别人嘴里去了。

穷鬼咽下嘴里的肉,理直气壮,“穷鬼没有公德心,穷鬼只知道不能浪费,你放在碗里不吃不就是不想吃吗?穷鬼只是帮你解决了这个你不喜欢的食物。”

刘子秋气得抬头就想掐郑谦的脖子,“你还我!”

“谁不爱吃了!”

“好东西留到最后懂不懂啊!”

郑谦一边被他疯狂晃着肩膀,一边笑眯眯又去夹了块肉,细心地把肉剔骨,甚至没有破坏肉的外观,把鱼肉夹到刘子秋碗里。

“吃吧大少爷。”

“好东西留到最后当然懂,但是放凉了的口感始终不如刚捞出来的。”

刘子秋看着面前明显比他刚刚那块更大更好看的肉,没有扭捏,夹起来就吃了,吃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朝郑谦微抬下巴,“给我夹菜是你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