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他和程庭南一起吃饭,下午上完课后,他会去操场等梁鹤洲。
梁鹤洲是体育系的,理论课不是很多,每天下午四点到六点,要和足球队一起训练。燕惊秋便混在场外尖叫的女生堆里,听他们议论梁鹤洲。
有时足球队内打比赛,燕惊秋也会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看他们追着球跑来跑去,虽然看得一知半解,觉得无聊,但梁鹤洲美好年轻的肉体实在赏心悦目。
燕惊秋喜欢他跑动时迈开的步伐,灵动活跃,直飞到风里去,也喜欢他踢球时像初见那次一样带起一大片草屑,喜欢他和队友击掌时手臂扬起的弧度,还喜欢他背身带球过人时,背部拱起的那块长而结实的三角形肌肉。
踢完球,梁鹤洲跑过来找他,他把从别人那儿得来的饮料随手递给他,两人再一起去食堂吃饭。
这之后假如他和程庭南约了出去玩,梁鹤洲便回宿舍补觉,假如他没兴致,那么梁鹤洲就送他回公寓。
路上,他把今天学的理论知识背给梁鹤洲听,然后在下车时问他:“我有没有背错的地方?”
每一次,梁鹤洲都为难地皱起眉,半天才给出一句“我不知道”,或者“应该没有”,再不然就是没头没脑的“你很聪明”。
他知道梁鹤洲不懂,但就是想问这个没有意义的问题,再听梁鹤洲说一些没有意义的回应。
这么过了近半个月,快要到赌局结束的期限,他想着,应该差不多了,梁鹤洲也该喜欢上他了。
每个人都会喜欢上他,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于是,也没有特意挑选日子,就在某天走到操场,他看见梁鹤洲在绿茵地上奔跑时,“告白”的心思陡然涌现。它气势汹汹,盛气凌人,驱使着燕惊秋,让他差点儿就把那句话喊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