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阔自觉已经将话说得非常通俗易懂,吃穿住用行样样都有。他再次将钱袋子放进阿七的手心,却见小呆子突然红了眼眶,雾气聚拢,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江阔一怔,却见阿七将钱袋子丢到一旁,用力攥着他的手哭道:“我······我不要媳妇——我要······我要哥哥!”
江阔:“······”
“阿七······赚钱了,阿七赚钱了。”阿七将衣服口袋里的铜板丁零当啷地都翻出来堆在江阔手心,落在稻草堆里,他一边哭一边翻找,他堆起一小堆铜板,一声一哽地说,“赚钱买馒头······给哥哥······不要媳妇······”
手心里堆了大概三四十枚铜板,因是贴身藏着的,还沾着阿七的体温。阿七哭得停不下来,攥着江阔的衣摆低头抽噎,骨节都发红了。江阔一时不知该怎么开口,但他垂眸看到阿七的食指上多了好几道浅浅的疤。看起来还很新,应该都是削筷子的时候留下的,一双筷子一个铜板,他走的这两个多月里,他卖出去三十多双筷子。
这么简单的一笔账,算下来,江阔却觉得心间酸软一片。
他在阿七的抽噎里将铜板都放到钱袋子里,阿七差不多快停下的眼泪又重新聚集起来,江阔忙伸手捧住他的脸。
“别哭了,我没说不要你。”
萍水相逢,还真成了抛妻弃子了。
江阔找不到更准确的形容词,但他也明白过来了,阿七不要银子大概是担心收了银子自己就再也不来了。但实际上,江阔原本就是这样打算的。他走的路是不归路,即便是路边捡个猫儿狗儿,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得比它们长,更何况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
给了银子就走,从此江湖路远,一别两宽,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离他越远,阿七越安全。安安稳稳地过完差不多的一辈子,每天有馒头吃,偶尔能多赚几个铜板,被欺负也最多是挤到犄角旮旯摆摊或者被人骗点儿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