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好已准备好的物品,准备浩浩荡荡地提前到医院去,眨眼一看,脚印下蜿蜒一条血路,肆无忌惮地摆在客厅,在白瓷砖上拖行出不规则的路线。

太脏了,这不行,万一让回来的柔柔看见了呢?又会留下心理阴影,杜哲又提出要跟他做朋友,这样一来又会影响杜哲和汪希。这可不行阿。

脑子里亮起了灯。嘿嘿,有办法了!

他抽出一包一百三十抽的纸巾,紧紧捂着渐渐演变成剧痛的肚腹,跪在地上擦拭那条血路,冒出的冷汗直接落在白色瓷砖。

鼻子里充斥着铁锈血腥味,脑袋一阵一阵发黑,他捂着脑袋摇了摇,一叠一叠地铺在上面吸着淌出的血,白色洁净的纸巾一张张被浸透,每吸完一叠就放自己口袋里。

口袋里已塞满鲜血染就的纸巾,与身上红色的衣服融为一体。

这颜色当真是喜庆,婚礼跟新年都用得到。

直到口袋里再也塞不进一张纸巾,地上不规则的血路依然黏在地板,才想着自己真是太笨了,擦都擦不干净,一定是方法用错了!

灵机一动,他从塑料袋里拎出准备用来洗脸的毛巾。

毛巾已经脱线,吸附能力不强,便在上面放多几条,用脚踩住毛巾,站起来疼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转变方向,背靠门边,脚踩着毛巾往外退。

毛巾擦拭先前的血印,挪到门口时心脏传来剧痛,痛得他两眼一抹黑,外面路灯传来幽光,眼前的景象模糊不清,他眨了几次眼睛,确认地上基本没有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