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不提,但我觉得芒芒他懂了。”
远在学校的狄远赫看到自己室友大夏天裹着一件外套走进了寝室,热得满头是汗也没脱外套。
他一把扑到狄远赫的跟前,拉开了身上外套的拉链,“赫哥帮我!”
“我妹比我早放假,她背着我妈买了一只蝴蝶犬,在家里偷养了两天,结果自己呼吸道过敏,但狗子真的太可爱,我不想把它送走,赫哥帮我养一个暑假行不,等暑假过后我一定把它接走。”
外套内侧的口袋里一只巴掌大的小白狗冒出了头,室友把它拎了出来,“听说这种蝴蝶犬,就算是成年最多也才二十多厘米高,一辈子都可可爱爱。”
“猛男就应该喜欢这种毛茸茸!”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狗的礼赞》[美]佛斯特
第4章
住在离山林近的地方的人们早起是很正常的事,在城市里的人们贪睡恋床,他们醒来的时候不是清晨,而是早饭时间。当人处在自然之中,清晨的力量可以被闻到、听到和看到,所有的一切都在刺激人的感官,把人从睡梦中唤醒。
狄绍原本以为自己起的已经够早了,没想到岳父和自己的小儿子起得更早。
他下楼的时候听见两人在沙发上念着书,那是一本用第一人称写狗的生活的书,模样看着非常温馨,如果不是听到念的内容是在故意内涵自己的话,他愿意加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