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真的是能把老鹰给蹬死。
就好比,一只鸽子,真的可以把毒蛇,给哭死。
做为一个只有三千人小镇上的,唯一一家酒店的老板。
经历了黑曼巴初来乍到时的惊恐后,他发现,自己竟然开始喜爱这个客人。
哦,当然,他的喜爱,就是那种普通人看到随时可以兑现的支票簿时的,发自灵魂深处的高兴。
首先,这位带着明显日耳曼血统的曼巴先生,没有大开杀戒,也没有滥杀无辜,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了他们。
其次,他一个人就包下来三间最好的套房。要知道,以前途径这里的客人,可不愿意在这方面花钱。
他当然知道镇上死人的事。
但他的哥哥,这个镇上唯二的警察,可不敢管这类闲事。
他的哥哥还因为没人报案,高兴的喝了一整瓶的威士忌。
喝醉后搂着他的肩膀说,黑社会就是好,有什么矛盾,也不会麻烦警察,都自己直接解决,不像镇上的其他居民,动不动就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打电话找他们警察。
似乎隔几天不麻烦一下警察,就对不起他们上交的,那点可怜的税金似的。
所以说,哥哥就是哥哥,早出生几年,可不是白活的。
当茱莉看到棕色头发的孩子时,明显愣了一下。
随即露出喜爱且和善的表情,“小家伙,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名字?”
“听说过皮卡丘么?我是皮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