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树和费时宇下了楼,走在商业街的路上,到了午饭的饭点,整条街上都乌糟糟的吵闹,费时宇时不时拢一下陶树的肩膀,让正在思索走神的陶树避开人群,走到后面,干脆直接扣住了手下有些瘦削的肩头,两个男人勾肩搭背倒是正常,但两人都长得养眼,引得不少小姑娘侧目。
被看得多了,陶树有些脸热。
“你别靠得我这么近,别人看呢。”陶树侧头小声抱怨。
费时宇低头看着他黑压压的眼睫,盖在黑白分明的眼睛上,衬得脸更白,白得像是透明的一样,耳根红红的,看起来像水头极好的红玉珠,看得人喉咙发干。
费时宇喉结滚了滚,手放开揣回了裤兜里,“那你倒是看着路走,差点撞到人家身上。”
“哦,我知道了,”陶树答应得倒是快,“饿吗?去吃点东西?”
费时宇原本就有这个意思,点头点得很干脆。
两人找了商业街里一家看起来最干净的餐厅,要了一间包厢。
“你这样上班的时候跑出来,工作那边不会有问题吗?”陶树拿起桌上的水杯,习惯性地给费时宇和自己倒茶。
“你以为大公司的头都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费时宇从陶树手上接茶,手指相擦,触感温软,“大脑只负责下决断,统筹全身,不负责具体执行。”
陶树点点头,暗叹投胎是门技术活,也觉得神奇,两个出生天差地别的人,此时居然阴差阳错地凑在了一桌上吃饭,自己还要为这么个看起来什么都不缺的人负责,他负得起这个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