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和哥,你原来也不是从小到大的这么冷漠,看看小时候的你,真的很可爱。”
江霁和一贯冷峻的脸上浮现出浅浅的笑意,侧过脸低头看向正认真在看照片的时横霄,“霁和哥,快看这张,这是你在演讲比赛吗?”
江霁和把放在时横霄身上的目光转移到照片上,这张是他在国外高中的时候参加了一场用英语演讲的世界环保演讲比赛, 没有想到舅妈把他站在演讲台上的照片给拍下来打印出来了。
“这张照片,是小霁在国外高中的时候,参加了一场国际性的演讲比赛,正好我在小霁所在的国家出差,就去了,特意拍下来以后当是纪念。”曹灼华解释这张照片的来源。
柳亦欸了一声,随即转向时横霄,“横霄会不会说英语?”
这话就提在点上了,时横霄虽然是混血,但是从出生起就在国内,再加上在乡下的时候没有朋友,英语都是在上了学才慢慢开始学会的,跟真正的外国人比,还是有很大的差别,或许还比不上江霁和,“会讲,虽然从出生起就在国内,但是可能混血的原因,对英语还是有点感觉。”
“对母语多少会有点感觉的。”江霁和低沉磁性的声音就这么传入时横霄耳里,就感觉好像在他耳边低语,时横霄竟会忍不住的想往江霁和身边凑近。
江霁和感觉到时横霄身体在挺直,然后往他胸口这边靠来,不露痕迹的往前。
直到两具身体产生温热的触感,俩人就好像被电流击中一样,酥酥麻麻的感觉。
江霁和握紧拳头,隐忍着这种酥麻的感觉,视线垂下放在了时横霄的纹身身上。
好想咬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