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在无声的滴血,我忍不住转过头偷偷地往回望,裴凛蜷缩在床上,低着头,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只是身子在轻轻发颤。
我深呼吸一口气,努力抬起沉重的脚,带上我早收拾好的行李,离开了这个地方。
我回到了老家。
我老家是一个在城市边缘的小县城,很落后,而且贫穷,但是个民风淳朴、节奏慢,物价又低的地方。
我已经二十年没有回来过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和我记忆中并没有多大差别,外面城市的日新月异似乎对这个小县城没有半点影响。
我回到以前住的老屋,老屋太久没住人了,早已经破破烂烂了。
没办法,我只能暂时租了个房子,白天就往老屋跑去打扫卫生顺带重新装修,晚上就回到租房睡觉。
差不多忙活了一个月,我终于把老屋装修好。
我重新住进了老屋。
老屋收拾好了,我也没了活干,天天一觉醒来就是吃饭,吃饱了又睡,睡醒了又继续吃,这种闲得发慌的日子我过了半个月就过腻歪了。
我发现我就是劳碌命,一闲下来就不行。
思来想去,我打算开个店。
最后我在闲逛的时候发现街头有家杂货铺转让,当下就盘下了杂货铺。
办营业执照的时候,要给杂货铺起名字,我想了半天,最后实在想不到,就填了个“杂货铺”三个字交了上去。
于是,开业那一天,我的杂货铺招牌上赫然写着杂货铺三个字,这个粗暴的起名方式倒也有好处,例如,一眼就知道这是什么店。
杂货铺生意一般,不好不坏,勉强收支平衡。
我倒不在意,小县城物价低,这点收入已经够我生活了。
于是,我乐得清闲,顺利过上了养老的日子。
每天八点慢悠悠起床,穿着背心大短裤,踢踏着人字拖,揣上杂货铺的钥匙开小电驴到杂货铺,开了门,陆陆续续有晨跑的大妈大爷过来坐在店门口,这时候,我走过去,加入他们,就能蹭一把瓜子,一边嗑瓜子一边听他们聊八卦。
八卦聊完了,隔壁送完孩子上学的宝妈也回来了,三两个拉我凑一桌打牌,当然,我作为里头为数不多未婚的,经常被他们打趣为什么还没有结婚,要给我介绍对象。
这时候,我就会笑呵呵地说出我得过病的事情。
我说的特别严重,“我这个病保不准哪天就复发咧,哪里好意思连累人家姑娘?”
他们一听,大概觉得有道理,就再也没有提过要给我介绍对象了。
这样的日子我过的很是满意。
我寻思着这样一直到老也挺好的。
虽然偶尔会想起裴凛,但这个地方,离裴凛那么远,我就算想也飞不过去,想到这里,我就心安理得的劝我自个放下裴凛。
还别说,这个法子真的挺有用,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我想起裴凛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直到半年后,我捧着一把瓜子听着大妈们唠嗑的时候,听见一个刚从街尾那晃悠回来的大妈绘声绘色地和我们说着她刚才看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