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燕耷拉下眼,“很重要,能救命。”
池琅心口一抖,每次聊到这个话题,就开始克制不住想到回池家。
万一,万一,他要是先回去……先骗到钱救杉姐,怎么样?
“定好了,走吗?”简燕道。
池琅的胡思乱想被截断,抓起衬衫,“走吧,先过去看看。”
第227章
若说每个人回忆过去时,那些画面或清晰或模糊,时常混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是自己想太多,还是真的有过经历。
简书杉是在朦胧中被人弄醒的,刚褪去了些的烧灼得她身体轻飘飘的,简燕声音冒出,满是欣喜,“妈,找到了!林岱找到了!”
简书杉睁开的眼睫颤了颤,被她半托半抱的扶起来,“林……”
简燕点头,跑得气喘吁吁,“是啊是啊,他在舞厅那边等你呢!”
简书杉愣了愣,“他……找到了?”
“不是说我哥像他吗,我们就把我哥照片放上去找了,结果他就在户城。”简燕一拍大腿,眉飞色舞,“真是巧了,这么久没找到,换了个办法就找到了!”
简书杉刹那间就像回到了十八九岁的年纪,听到这个名字就一阵阵悸动。她忽地嘴笨了起来,嘴巴张了张,“那……那我换个衣服。”
简燕:“啊?还要换衣服?”
简书杉不知从哪里挣出几分力站起,简燕犹豫了几秒,便配合地把她衣服翻出。外面是寒冬,简书杉不看那些厚重的棉衣,从箱子里面翻出池琅之前买的衣服,里面有一条素白的裙子,像极了她第一次去舞厅穿的,“鞋子……我鞋子去哪了。”
简燕忙翻出了她那双软底复古鞋,谁料女人从箱子底抽出一双皮鞋,慢吞吞地穿上。她脚底太薄了,蹭得有点痛,但仍然在试探地往里穿,简燕看了一会儿,眼睛缓慢发红,蹲下来给她穿上。
这是简燕最早在五角巷买的鞋子,她以为简书杉不喜欢所以一直没穿,没想到她只会在重要的场合穿。
女人的脚皮肤不细腻,甚至有点粗糙,或许因为早早负担起孩子,干活比较多,手指更是有不少老茧和被针脚扎到的伤口。简燕帮她穿上了鞋,然后扶着她慢慢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