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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三更,人都睡齐了,莫工不知道从哪拿的,手里抓着一个挺大的竹筒,带着竹子味的酒香幽幽飘散开来。

“你从哪翻出来的?”

程所期记得,这是离开长乌寨时,那热心大姐给他装上的。

“厨房啊,还挺香。”

事情想得确实有些心烦意乱,程所期伸手要接过竹筒酒喝一口,莫工突然把手一收:

“忘了,带伤人士不能喝酒。”

大概是看出程所期完全忘记这回事,他不怎么客气的上手,提醒似的隔着衣服,不轻不重拍在他小腹那处伤口上。

轻微的疼痛感传来,程所期好似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只不咸不淡地哦一声,手上已经快速将竹筒酒抢过来,仰头就喝了一口。

又无所谓道:“我什么时候讲究过这些。”

这酒,酒味太纯,以至于咽下去时有些辛辣,但咽完一整口酒,却留了满口浓郁甘甜的清香。

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可惜程所期不怎么好酒,主要是酒量不太行。

莫工倒是嗜酒如命,宝贝似的又夺了回去

“年轻人,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莫工又扭头,笑得一脸犯贱:

“作为你的前男友,我可是会心疼的。”

程所期被前男友三个字叫得无语,骂了句滚。

莫工笑得前仰后合,大概是觉得自己口头上终于还了曾经被他打青的一只眼睛,和弄脱臼的一只胳膊。

“别这么无情嘛,我可是牺牲自己,给你打造了一个特别抢手的人设——你是不知道那小子听到我跟你还有一腿,那眼神恨不得弄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