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彧听话地闭了眼。

郁臻举起小狗放到杜彧的脸旁边,那狗特别识相地伸舌头舔了舔杜彧上唇到鼻尖的位置。

“噗——”郁臻一没忍住笑出声,在杜彧睁眼的刹那间抱着小狗疯跑出去!

平心而论,他喜欢和杜彧亲热,但他更喜欢恶作剧,整蛊别人一如既往的使他身心愉悦。

……

后来杜彧是个什么表情,郁臻一直没敢看。

尽管两人存在亲密关系,但他其实不了解对方的脾性,只敏锐地感知到杜彧性格不像表面上那般风平浪静,实际上他已然窥见了那副温文尔雅的表相下不同寻常的控制欲和病态一面。

问题来了,为什么明知道是神经病还要招惹?

答:当然是因为刺激啦。

不!郁臻否定了这一想法,是因为感兴趣,他鲜少对什么事物好奇或产生浓厚兴趣,杜彧勉强算一个。

——竟然有人会不顾危险来找我?还说想咬死我?

郁臻抱紧了小狗,被人惦记的感觉真奇妙。

如果傅愀知道他交往的对象是个危险分子,肯定会骂他缺心眼儿,大白痴。

可是他一点不害怕杜彧,或者说怕,但不想退缩;好比看一部恐怖片,对悬念和剧情的着迷程度战胜了恐惧。

郁臻的心砰砰跳,别人心动是小鹿乱撞,他是小狗乱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