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单被罩, 枕套毛毯,通通拆下来丢洗衣机洗。拆完床上用品,俞早意外发现床底下安静躺着一件男人的白衬衫。
最简约的款式, 颜色雪白到近乎刺眼,休闲的立领, 门襟处一排木质纽扣, 纹路清晰而温淡。
大牌子的衬衫,面料讲究, 入手柔软顺滑。
毫无悬念, 这当然是祁谨川的。
她俯身捡起来,掂在手里仔细看了几眼,一抹嫣红的口红印沾在雪白的衣领上, 犹如皑皑白雪之上开出一朵妖冶的红莲,格外抓人眼球。
不用想,这肯定是她的杰作。
至于这口红印是何时印上去的, 又是如何印上去的, 这些细节无从考究。
反正祁谨川这朵高岭之花确确实实被她给摘了,还摘了两次。
衬衫留在这里, 祁谨川今早穿什么衣服去上班的?
俞早这会儿回头去想,居然一点印象都没有。
凌晨时,两人谈完, 墙壁上的挂钟适时敲响。她侧头瞥了一眼时针和分针, 四点整。
过不了多久,天就该亮了。
这一晚上就跟拍电视剧似的, 扑朔迷离,荒诞不经。她这个主演演了一晚,觉都没睡几个小时。
再重新躺下,俞早迷迷糊糊的,思维一团乱麻,理不清明。内心只顾着震惊,其他细枝末节全给忽略了。
后面祁谨川再次卷土重来。她没扛住美男诱惑,一不小心又着了他道。
这下好了,她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分明听到了公鸡打鸣。
她也不知道这大城市哪里来的公鸡。反正她确定自己听见了。
好家伙,天亮了!
这一晚上还真充实,该谈话谈话,该睡觉睡觉,半点时间都没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