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成自己的目的之前,必然要经常和那位声名在外的小寨主打交道,因为刚刚的一面之缘,他突然生出了对方是个大麻烦的感觉。
在此之前,他的直觉从未错过,这次,他十分希望能错上一次。
金秋的阳光璀璨耀眼,暖融融日光里,桐花一身粉色襦裙环佩叮当,正笑意盈盈的站在校场边上看手下捉对比武,和山下富贵人家的普通姑娘似乎并无不同。
这是薛慎自前日昏厥之后被掳上山再度醒来时看到的第一个画面。
下一瞬,他眼中的富贵姑娘裙角扬起,手中银枪一甩,十招之内挑翻了三个打出火气正在纠缠不休的壮汉手下。
不远处一溜烟跑过来的萧庭看到这等精彩场面,双眼愈发亮了,声调也高高扬起,“不愧是阿姐!枪法越发精进了!我要和阿姐学新枪法!”
“瞅瞅,小寨主今日又穿新衣裳了,颜色还这么粉,少不得要打得你们这些龟孙子哭爹喊娘!”
校场周围站了不少凑热闹的山匪,闹哄哄的笑声里,有人扯着嗓子喊了一句,“穿得越粉,打人越狠!”
瞬间,场上的热闹更大了。
萧庭在人群中蹦蹦跳跳,想去校场上一显身手,结果还未靠近,就被人揽了肩膀,“小少爷别喊了,今天的十张大字没写完,后头先生追着屁股跑,别说新枪法了,你上去就是给小寨主立家法的。”
“比起拿毛笔写大字,我还是更适合拿枪学功夫,”十二岁的俊秀少年萧庭扯着嗓子喊,“阿姐,我功夫练得这么好,你去婺城的时候可别忘了带着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