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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米尔斯本来被卖了当角斗士,其他人都以为他死定了,十有八九会被当成某个节日的牺牲品, 没想到最后辗转卖到了小姐这里。

【既然不愿意走, 那你们做我的雇员吧。】小姐是这么说的。

包吃包住,但是需要每天干活。据说以后还要请很多老师过来教学, 他们和主屋里的仆人一样,也要抽时间上课。

除了两位自诩强大的角斗士不愿意当什么劳什子雇员, 宁愿回到角斗场赌命,期望变成角斗士明星, 其余人都战战兢兢地留了下来,走一步看一步。

毕竟麦粥是真的,牛奶也是真的。罗马现在这么强大, 要是回到海域国或者原本的城邦,天晓得什么时候又被当成奴隶,到时候可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小九儿冲着米诺斯眨眨眼睛, 一言不发地背着手跑到牛棚中,把手里的青草丢到食槽里, 看母牛一点一点地嚼穗子。

啾啾啾,啾啾啾。

隔壁的小女孩正在努力侍弄一群小鸡。小九儿侧耳倾听:他不认识她, 和那女孩一起过来的一家人好像不是小姐新买的, 他们是老爷留下的老人。

按理说这样的奴隶是更老成、体面的, 不知为啥会和他们这群新人一起住到荒山上。

“抓住了!”隔壁的女孩长舒一口气:“一二三四……七!少了可就糟糕了!啊,母鸡!呼~母鸡也没少。”

少了当然很糟糕。小九儿直戳戳地盯着母牛:这些都是小姐赊给他们养的。他不清楚为什么叫赊给他们,让奴隶负责养牛不是天经地义吗?

母牛的嘴巴不动了,嚼了一晚上干草,腹部有点胀。它转过身用尾巴抽动小九儿的胳膊,小九儿绕到后面,把陶罐放到地上接牛奶。

这只母牛还很年轻,在他老家是很能卖钱的,至少比两个半大小子贵。人肉不好吃,年轻人胃口大,还是牛好,可以帮忙耕地,肉也很好吃。

温热的牛乳很快装满半个瓦罐,小九儿抱起瓦罐疾步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