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墨循声望过去,就见个穿白衣的男子,正单手抱着他的小狗子。
这人他从来没见过,就算元宵节那天唱大戏,他也没见过。
王墨心里头紧张,自己不请自来,不讲礼数。
他垂着头,结结巴巴道:“实、实在对不住,我的小狗子该是跑进您院儿了,能把它给我吗?”
穿着白衣的男子轻轻垂下眼,瞧着怀里的小狗,道:“这是你的小狗子呀,叫什么名儿?”
王墨抬起头,与这男子四目相接,好俊的一张脸,像戏本子里说的男子,清风明月的,不染一丝烟尘。
可他瞧着他的眉心中间,和自己一样,有一点红。
也是个哥儿?
住在四院儿的哥儿……王墨皱了皱眉,他好像听孙婆子提过一嘴,二爷的正室,是个不受宠的男子。
他本以为他得满面愁容、自怨自艾,却不想他穆如清风的,舒朗。
见人一直不说话,白衣又问了一遍:“它叫什么名儿啊?”
王墨忙抽回神,直觉得自己冒犯,他伸手揉了把脸:“叫、叫地蛋子。”
“扑哧。”白衣笑出声,“是在洋芋头地捡的吗?叫这名儿。”
王墨点点头:“嗯。”
白衣又抱了会儿小狗子,伸手将他交还到王墨怀里:“我叫闻笙,你呢?”
“王墨。”王墨红着耳朵,“笔墨纸砚的墨。”
闻笙点点头:“闲了,可以带着地蛋子来寻我,它总来。”
“总来?”王墨惊诧,“我、我都不知道。”
闻笙抿唇笑起来,伸手揉了把小狗子的毛脑瓜,地蛋子被摸了头,巴巴地直摇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