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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这种最早的文字,他还是知道的。

这巴掌大的一片,拿在手里比木头还轻,上头弯弯曲曲地刻了几个符号。

他是一个字也不认识。

他沉吟半晌,道,“这个东西我看不准,就先给你一百文吧。以后再有这种骨头上刻着字,看着是个老旧物的,只管拿来就是。”

一百文!

两个少年都惊呆了。

那漂亮的白瓷,有趣的陶俑……拼一拼还能拼出个大概的,这些东西值钱,他们能理解。

然而这种又破又旧,根本看不出是什么鬼的居然最贵最值钱!

要是一天能拾上这么一片,岂不是整天什么都不用干了,一个月就能挣三两银子?

就是城里酒楼掌柜的,怕也挣不了这么多吧?

这么一算下来,虽然柱子挣到了半两银子,但捡到最贵的物件却是虎头。

刘虎头的心里就平衡多了。

江易拿出碎银,分给两个少年。

这两个小家伙,这辈子怕是都没有过这么多钱,激动得两手微微颤抖。

“啊,这,这么多?”

好怕这是在做梦啊!

江易微微一笑,看了看两人脚上破烂的旧麻鞋。

“我这里还有些零碎活计,你们来帮忙,送你们一人一双旧鞋,可愿意?”

这个雇佣条件,要是放在现代,江易准保被中二的小朋友们骂句神经病。

不过,这是在二千年前的位面,这两个少年,一个是家里穷得只能吃得起稀饭,另一个是家里最不起眼的老二,而他家里因为人口太多,要精打细算才能过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