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人站在山寨门口,郑公公也拖着他那沉重的身躯下了车,看着简陋而清爽的山寨,不由得咋舌,没想到自家主子能在这里待这么久,还意犹未尽,不是为了那小哥儿?郑公公用自己十斤肉赌,绝对是!
换了一种神情,一脸欣赏的看着这寨子,到处看着,话里话外满是欣赏,
“这样的寨子可赶上一个小山庄了,返璞归真,真是进来就让人心旷神怡”
胥二一脸茫然的看着郑公公,要知道这郑公公年轻的时候就在皇后身边服侍,有了太子又一直服侍太子,太子对他也一直敬重有加,可以说,郑公公比一般的官员生活过的都锦衣玉食的。这般简陋的山寨,怎么值当郑公公如此夸赞。
俞景瀚看的明白,怕是这郑公公是不死心,也不知怎么就直着一根筋,非要拉拢春花当他的侍卫,看着春花满脸莫名的追随着郑公公那肥硕的身影,不由得好笑,不过也没多作阻止。
刘三儿和刘虎出来迎春花,担心她心里难受,舍不得那些孩子,结果看见一群人,最明显的就是场院里的一颗,嗯,金黄的圆球不断地滚动着。
近看像个弥勒佛一般的老头到处夸赞这山寨,那木头墩都被夸赞纹理有型了。
刘三儿这还不明白,那他白混了这么多年了,想了想这王爷救了那些幼童,也算是帮过他们,天色已晚,既然这老头这么喜欢山寨,不如便请人家吃一顿也算谢礼了,正好人多也热闹热闹,省的春花和那两个孩子心绪不好。
“如果你们不嫌弃山寨简陋,天色已晚,不如我们今晚烤肉,你们也在这儿歇一夜,明儿再走。”
围在一起烤肉的时候,郑公公又发挥了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看准了春花口中的刘三儿,不断地套话。
“这么说来,三儿爷家中也没什么亲人了?那以三儿爷这般的好身手,不如随我们去辉城定居,那里的地方,定能让三儿爷这般的人物大展拳脚。”
春花听到这个,也想起来之前郑公公说的话,将肉给花一撕开一条一条的,咬着兔腿转头问刘三儿,
“三儿爷,你说我们要不要把爹娘和老秀才一起接过去,我当侍卫赚钱,等攒够了钱,我们再一起开镖局啊。”
郑公公没想到这春花居然无形中助了他一臂之力,连忙笑眯眯的将话接过去了,
“是这个理呢,你看,大春小哥儿还年轻,又是这般好身手,去了大地方,肯定是有利于以后的发展的,尤其是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呢,辉城地方大,肯定更有利的。”
春花也是这般想的,带着两个孩子,总不能让他们一起跟着她当猎户,不禁再次感叹,所以说当人就是麻烦,银子太重要了。
而刘三儿想的是春花,春花这般大了,也该考虑成家了,在小地方,以春花这般的性子和身手,怕是很是艰难,这去了大的地方,找个侍卫或者将士什么那是最好的了,也算志趣相投。
其实他看胥一胥二就不错,尤其是胥一,人也稳重,长得也英气,而且总盯着春花,他总觉得可以考量一下,就是这次胥一不知晓去哪儿了,居然没跟来。
“我们考量一下,毕竟我们去了辉城还没有歇脚的地方,也不好带着孩子折腾,我们先回趟老家,同家里人商量一下,再想一下去了辉城的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