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跟男孩打球打到大汗淋漓,也能站在讲台上身姿挺拔的做朗诵。

那时十三四岁的孩子总喜欢拉cp,成绩好长相好的男孩子总是被人八卦的对象,稍微跟某个女孩走得近就会被人猜测是不是青春萌动,最好男孩和女孩都是“风云人物”才显得养眼登对。

陆一非也是如此,那时很多男孩还没开始蹿个儿,陆一非个子已经挺高,尤其是脊背挺直仪态好,显得气质出众,跟任何一个可爱的女孩站在一起都很养眼。陆一非同样桃花不断,每年圣诞节他收到的苹果是最多的,收到的巧克力是最贵的。但他永远客客气气的收了,然后就没有了然后——刚收到礼物的时候他还给那个女孩回过礼,在发现这样惹来更多非议之后再也不做这种无用功。

陆一非就以这种耀眼的姿态,在开学第一个学期就成了学校人人皆知的学生。

很久以后甄真想了想,当初的陆一非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她把那点年少的悸动反复琢磨了许久,猜测是源于陆一非满足了女孩在那个时候关于理想型的大多数幻想——拥有帅气的脸,有优异的成绩,有突出的才华,简单的说是文武双全,他比任何一个男孩都要出挑,是人群里一眼就找得到的那种。

出色优秀的人,在哪都是受人欢迎爱慕的。

后来,渐渐的就有传言,说陆一非的父亲是当官的,是临时来这个县城锻炼的,说陆一非其实是北京人,他不可能在这里呆多长时间。

传言后来成了真——初二下学期,陆一非就走了。

留下了他的传奇回了北京,他真正应该在的地方。

两年的时间里,陆一非和甄真没有一句交谈。

那时候的甄真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女生,不起眼到什么程度呢?那时候上课小组讨论,大家都能把甄真给忘了。

其实那时候她不胖,她也从不带黑色的丑丑大框眼睛,她长的也不难看,她扎着马尾辫跟周围所有的女孩一样,皮肤还挺白,成绩虽然不突出但也不差,然而她就是很不起眼,总是被人遗忘。她老实巴交寡言少语,她几乎可以一天不说话,可以一天坐在位子上不动一下,就看着那些活跃的学生放肆欢笑。

自然而然的能看到陆一非的身影,因为她的眼神总是不自觉的就粘过去。

甄真喜欢陆一非,跟那时大胆的女孩不一样,她的喜欢非常隐秘。没人发觉甄真喜欢陆一非。两年的时间,几十个学生在一个教室里朝夕相处,在陌生的学生也能混熟了,然而或许甄真是唯一一个没和陆一非说过一句话的人。

她长相不甜美不可爱,她性格内向腼腆无法参加竞赛,她没什么特长让人称赞。她就是那种最平凡普通的女生,永远站在人群中被模糊掉面孔。

她看着他风光无限,是最默默无闻可有可无的粉丝。

“不过我还是挺感谢他的,在过去的时候,我很高兴喜欢了一个优秀的人,我不敢说自己也因此变得优秀,但在我自己的能力之内,我尽力做到最好了。”

“时时刻刻都想着他吗?把他相片挂到你书桌墙上?”叶赛笑了。

“不至于不至于……不过就是在我每次做决定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影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