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 花之烟是知道这个糖果品牌的。

因为这是花家的一个产业,是自己的小叔叔——花如海经营管理, 花之烟只知道曾经在叔叔年轻的时候,也有失败的经营经历, 她也知道是这个。

花如还为了感谢自己, 带着好意, 硬是要自己代言。可能因为是家人, 而跟花如海打交道,又有会因此跟爷爷伯伯爸爸近距离接触。

这一次有个品牌有问题,如果放在营销号那里可不是小事。

不过又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毕竟花之烟如今有三十个代言。

但是,因为花之烟之前有一个看似很大的黑料——“某圈女星”,所以这件事一旦放在花之烟这里,就是会被联想被放大。

“文姐……泉林来那边,我还想交涉一下,”花之烟想了一下,“暂时有关泉林来要破产的消息,先花钱稳住一段时间吧。还有另外一个,暂时也不用解约,这个代言是因为我朋友拿到的……”

她的意思是不用撇清关系,是朋友。

但是估计倒是一定会有人说,是花之烟代言的原因。

小叔叔年轻的时候大概也就有这么一个失败经历吧。

泉林来是可惜,大概对方看中的就是那个核心技术吧。

《迷雾》首映礼上,有人提问。

“我来了预告,花老师的眼神,好像花老师。”

当即【花老师好像花老师】就上了热搜。

花之烟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借着自己的代表作《我们的岁月》,已经后面的很多部电视剧,终于拿掉了“花老师”这称呼。

由刻板印象的“花老师”,变成花老师。

她需要很多很都的努力,一部戏接着一部戏,这次就又被加上了固有的标签。

《迷雾》是一部惊悚片,花之烟在里面扮演一个让人又爱又恨,还让人害怕的角色。

那个眼神,魅惑又曲折。

她像一个惊慌的小鹿,眼底是无尽的澄澈,可是拥有这样一个眼睛的人,也会去抓捕一个又一个猎物。

她抓捕“猎物”的时候,眼神里充满了魅惑。

这种魅惑,既是出于本能的释放,又有无辜的深邃。

她的眼睛就是深潭,不能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