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切事由的开始,也是三十六号会参与其中的根源——
粒粒她,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此前所有的人证物证,以及屏南所给出的资料,基本上都指向了同一种可能。而现在,我们又有了最重要的证据。”他晃了晃手中那小玩艺儿,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点进粒粒的购物app里。
对,手机——装有购物app的手机!
初南明白了:“你是想查鲜花的购买记录?”
纪延:“对。现在我们有了粒粒的手机,所以至少能够确认的是,那些花,到底是不是从她手机上下的订单。”
粒粒是个井井有条的人,这使得拿到她的手机的陌生人也分外便利——所有购物app全放在一起,纪延按了几下,大家还等不到两分钟呢,那找寻的动作就结束了。
“找到了?”初南问。
“嗯。”纪延将app上的订单记录摊到了众人的眼前。
一个鲜花订单,总价三千元,从云南,到闽城。收件人:李小姐。
导致粒粒过敏死亡的……鲜花订单。
“所以现在案件的指向很明显了,”纪延看着订单上的“李小姐”三字,“粒粒用自己的手机下了单、自己开门签收了快递、快递单上也明确标明了是鲜花,如果我们要证明粒粒是他杀的,除非能证明,拿手机下单的并非她本人,或者说,她是在外界的胁迫下,才下的这一个订单。”
众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既然快递是粒粒自己签收的、箱子是自己打开的,那么除非订单不是她自愿下的,否则这一条龙全包揽了的粒粒,基本不会有他杀的可能。
初南:“具体是什么时候下的单?”
纪延瞟了眼app里的记录:“上个月一号,晚上十一点半。”
“晚上十一点半?”记忆力无敌的卷毛儿一下就被这时间吸引了,“十一点半?”
初南:“怎么?”
“这时间有点耳熟啊!”少年从他哥手中一把夺过手机,白净的手指头在屏幕上飞快跳跃着:“看!”
那是一则通话纪录——粒粒和粒粒妈的。
上个月一号晚上十一点二十六分,粒粒给她妈打了一通电话,时长一分钟又三十四秒。
也就是说,打电话和下订单,两件事是接连着发生的,就在同一天,同一个时间段里,在打完了电话的三分钟后,十一点三十分,淘宝app上出现了三千元的鲜花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