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橙想象了下陈酒白带着小皮筋去上班的样子, 他是老板,肯定要经常开会的吧,或许还需要打开投影仪讲解。
办公室开着暖风空调, 他单穿一件衬衣, 袖扣解开, 袖子挽至小臂处,露出劲瘦的手腕。
当他伸手在投影仪上指示时,所有人都能看见他手上的小皮筋……
啊啊啊, 感觉有点萌是怎么回事?
林橙端起大麦茶抿了一口:“改天我买个粉色的给你戴。”
陈酒白哑然几秒,道:“……我觉得黑色挺好的。”
林橙微低着头,抬高眼皮看他:“你觉得戴粉色丢人吗?”
从陈酒白的角度看去, 她这个动作显得眼睛又圆又大,那双他第一次遇见就觉得漂亮的眼睛格外明亮, 带着点无辜, 让他招架不住:“不丢人,粉色挺好的。”
林橙垂眸,眼底闪过狡黠:“哦,那就好。”
松鼠鳜鱼形如其名,像一只卧在盘中的松鼠, 色泽鲜黄,鱼身浇满酸甜口的酱汁。
林橙没客气, 动手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品尝陈酒白向她推荐的招牌。
入口首先感受到的是酥脆的表皮,真正咬下去才发现内里极为细嫩, 咀嚼间还能隐隐约约尝到松红香味。
林橙咽下后又夹了一块鱼肉:“确实挺好吃的。”
陈酒白盛了小半碗饭放到她面前:“慢点吃, 小心刺。”
第一次谈恋爱的林橙还不太适应被如此照顾, 小声嘀咕:“我又不是小孩儿, 还能被鱼刺卡住不成?”
陈酒白欲言又止,最后笑道:“是我多虑了,林老板是吃鱼高手。”
林橙的脸被店里的热气蒸红,她端起饭碗装正经:“食不言。”
嘴不用来说话,就只好不停吃东西,结果吃撑了。
一顿饭结束,林橙的针织连衣裙腰部隐隐可见小肚子的形状,幸好是黑色的没那么明显,毕竟她才和陈酒白交往没几天,还是要维持形象的。
陈酒白比林橙早些吃好,到后面只拿着筷子做做样子,偶尔吃一口,见她放下筷子,自己也停了下来,装作刚吃好一样抽纸擦嘴。
林橙看破不说破,起初她还担心男生吃饭太快,倘若有个人在旁边等她,她会吃得很着急,但几天下来,她发现陈酒白总这样陪她慢慢吃,这一点她很喜欢。
走出饭店,冷风瞬间吹散了从里面带出来的热度,林橙系上大衣腰带:“好饱。”
陈酒白的手上拎着她的包:“要回去了吗?还是走走?”
前面几天都是吃饭完陈酒白就送她回家了,林橙有点犹豫:“走一走吧那就。”
两人此时身处美食街最热闹的地段,周围往来的人非常多,街道两侧大大小小的店铺鳞次栉比,有吸引眼球的巨大餐厅,也有烟火气浓郁的苍蝇小馆,招牌无一不发散着温暖的光芒。
林橙胃里已经没有多余的空间,因此被各种美食包裹着也能拥有闲情逸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