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脸很熟悉,虽然不记得他的名字,但直觉告诉我,我不喜欢他,所以我把他赶了出去,我躲在二楼偷偷看着他,他站在门口抽烟,很晚才离开。
这个奇怪的人,从那天之后,再也没来找过我。只是隔壁的春嫂总给我做好饭菜送过来,我问她为什么,她只是跟我说,有人付过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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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恶化,我逐渐分不清白昼黑夜,拒绝与外界交流,将自己锁在房内,频繁的忘记吃药,忘记吃饭,忘记洗澡。
偶然一天,我收拾着房间的旧物,翻出一张泛黄的纸条。
【放学去你家蹭饭。】
没有落款,没有署名。
后来,我每天都会去艺术高校门口徘徊,虽然不知道等的是谁,可我总觉得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人。
我等了很久,久到我已经数不清多少天,只知道,那人来的时候,天气已经很冷了。
让我奇怪的是,他长得很像我画里的人,我把纸条递给他,他看起来特别难过,他抱着我哭,却在温柔亲吻我的额头。
他哽咽的问我要不要跟他回家,他跟我说,淮安下雪了。
我当然同意!
因为我真的,好喜欢雪。
—未完待续—
第89章 后记——许林寻
他走的决绝,我输得一塌糊涂,可这乏味的生活还在继续。
国庆那天,我回了一次老家,向父母阐述我已经离婚的事实,他们后悔我的出世,也后悔自己的教育,听着这些苛责的咒骂,我出乎意料的冷静,因为我也同等厌恶自己。
后来,我依旧从事着往常的工作,除了难熬到彻夜失眠,貌似也没什么不同。
日渐迷离的精神状态,让我在一次手术中失误,患者没什么问题,只是锋利的手术刀刮伤了我的手臂。
我看着撕裂的伤口,冒出的血液肆意涌动,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因为疼痛,我才能隐隐感觉到自己还活着,并不是一具行尸走肉。
我逐渐迷恋上这种快乐,辞去了工作后,我购买了很多刀具,一次一次刮在身上,形成完美的创口,体会活着的意义。
等到血小板凝固,我就会拿出针线,进行熟练的缝补工作,不用麻药,我喜欢这种疼痛。
等到身上没有一处让我下手的皮肉,我再次成了一具尸体。
那天,我剪去盖住眉眼的长发,刮掉胡渣,换上一身干净的衣物,在风和日丽的午后出了门。
偶然路过一家花店,门口培育的白山茶开得很美,我花钱买下,去见了不会说话的慕念。
像与他初遇那般,只不过这次,捧花的人成了我。
我跟他说了很多话,无数次的向他道着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