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神通的选择,又自然是以天赋神通最佳,没有谁会在这上面犯错误。
“若我将幻界神通设为本命神通,对于空间波动的感受,起码要暴增十倍……相当于徒然提高十倍悟性,悟透幻界法则,就有希望了!”
方元眼眸中似燃烧着火焰:“我此时已经到了法相巅峰,距离凝聚元丹,也就需要一个契机罢了。”
境界的突破,不仅需要浑厚的根基,还需要那偶尔的灵光一闪。
在这方面,因为是全新的宇宙,一切推倒重来,方元还需要慢慢适应。
……
死亡平原之上。
作为十万大山与外界的三处通道之一,此地的范围最是广泛,绵延超过万里,一望无际。
嗖嗖!
不知何时,一道道凌空而立的人影,就遍布整个天空。
这些都是驾驭法器飞行的修真者,密密麻麻,有如蝗虫,身后更是有着一艘艘宛若战争堡垒一般的飞行巨舰。
“十万大山,终究该是我们的!”
当先一名修仙者,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目似点漆,此时驾驭一柄玉剑,飞到一处部落上空,随意一斩。
嗤!
一道数十丈长的剑光,宛若银河席卷,携带无匹之势,轰然落下。
“大胆!”
一个人影从部落中浮现,猛地一拳,击打在剑刃最中心。
当!!!
轰鸣当中,剑气崩散,炸为丝丝缕缕。
“外界修真者,我……蛮教祖庭巡察使——殷洪!你们究竟是谁?”
这个名叫殷洪的,显然是圣山长老一个级数,此时悬浮在半空,背后就浮现出一只巨大的金翅大鹏鸟法相。
“本人昆仑子,忝为昆云宗宗主,这次携三山门、四海派前来,也是奉几大圣地之命……前来一问。”
昆仑子神色肃穆:“魔劫将起,生灵涂炭,若你们蛮族几位仙人肯加入战天宫,一切好说,否则,这次必灭了十万大山!”
“魔劫?!”
殷洪神色大变:“你们想要挑起战争么?这十万大山,乃是上天赐给我们蛮族的土地!之前你们无法占领,这次必然也是一样。”
“呵呵……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宗主何必跟祂们说这许多!”
在昆仑子身边,一名背着七柄飞剑的白眉青年浮现,随手一指:“七星剑,出鞘!”
咻咻!
星光暴涨,七道剑光通天彻地,又得星辰之力相助,结成法阵,将殷洪围在其内:“今日……我便要给你一个教训!”
……
后方,修真者战阵静静望着这一幕。
“啾啾!”
没有多久,大阵裂开,金光爆闪。
一只金翅大鹏扶摇直上,扇动翅膀,顷刻间不见了踪影。
“记得将我们所言,告诉蛮教仙人,是战是和,就在祂们一念之间!”
昆仑子面露悲天悯人之色,声音远远传播开去。
击杀大敌之后,自然是打扫战场。
方元本身就是此道高手,再加上金元在一边指点,足以将一切不利自己的痕迹消灭。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就躲在一边,潜心修炼。
没有多久,一道白光就从天际一闪,出现在半空中,乃是一艘小舟模样,速度奇快,从上面跃下几人,为首一人,童颜鹤发,身材宛若童子,穿着五彩羽衣,气息却是恐怖无比。
“度过了雷劫的仙人?”
方元摸了摸手指,那枚白玉戒指早被他藏在别处。
此时看到仙人身边的漠河与乌启,才眼睛一亮,跑了出去:“拜见师父,仙人!”
“嗯,我乃蛮童仙人,青蒙如何了?”
五彩羽衣的童子淡淡问了一句,提也不提红菱与猿武。
很显然,这两人的血玉玉简,早已说明了一切。
“启禀仙人,不知!”
方元抬头,双眼清澈无比:“当时有一头元丹境大妖在追杀我,我逃入秘境,一直躲到现在……”
“如此看来,却是凶多吉少!”
蛮童仙人摇摇头,瞥了瞥周围:“挺强的气息,应当至少有着五头元丹境妖物,当中还有那头银月妖狼,莫非那元婴期修真者遭到妖兽围攻,不欲恋战,是以早早撤离了?”
五头元丹境妖物联手,也不是神化境的对手,但却绝对可以支撑一段时间,拖到仙人降临。
因此,那个元婴期修真者不欲恋战,也是完全可以理解。
“你说谎!”
乌启脸色涨红,心知他的弟子八成凶多吉少:“你一个区区法相,如何能逃过元丹大妖的追杀?”
“难道乌启大人怀疑我么?”
方元转过头:“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更何况,大敌当前,你一个长老,盯着区区一个低阶弟子不放,到底是何居心?”
“你……”
乌启青筋暴起:“好一个牙尖嘴利的小子!我今日便要教你,什么是尊师重道……”
“乌启……我的弟子如何,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漠河咳嗽了声,抽出腰间弯刀,上前一步。
“你们两个……够了!”
蛮童仙人眉头一皱,指了指方元:“你如何从元丹妖狼手下逃生的?”
“启禀仙人,在生死关头,弟子领悟法则略有突破!”
方元躬身,诸多刀气在身周浮现。
“法相领悟刀界,差一步便刀之法则大成?果然天才,难怪要提前收入圣山!”
蛮童仙人见此,不由点点头:“有着刀界牵制,再加上你身上的灵器,倒是能与元丹境妖兽缠斗一番!”
境界再高,也需要修为支撑。
实际上,若没有九星连珠秘法,方元也无法做到杀元丹如杀一鸡。
不过,即使法相领悟刀界能跟元丹境缠斗,却并不代表能宰杀元丹境大妖,更不用说圣山的天才弟子了。
“法相境,刀界?”
乌启暗暗咬牙,瞥了惊喜无比的漠河一眼:‘该死……这次不仅没有杀了这小子,竟然还令他大大进了一步,青蒙他们,也是废物!’
“另外,弟子还有一事禀告!”
方元掏出昆云令牌:“此乃这次探查任务完成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