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凌晨四点的福全镇吗?
常乐打着哈欠,抹了抹因为太困从眼角微微渗出的泪水,被自己的诚意与努力感动了。
昨天郑嫂陪着他去报名处交了二十两银子,替他换回了一块玄玉打造的牌子,今日早起就是去参加蜀山剑派的招生大会的,只是这个时间嘛,确实是早了一些。
他像往常一样更衣洗漱,接着跑到楼下开始享用郑嫂为他准备的早餐,香喷喷的鸭肉粥,热乎乎的肉包子,要是还觉得不够,可以去后厨打一碗热气腾腾的菜泡饭。
这样的生活已经过了两年了,倒不是常乐小小年纪就过上了无忧无虑的被包养的生活,而是十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二娘与他的弟弟霸占了常家的家产,将他从家中赶了出来,好在郑嫂不顾当地人的风言风语以及丈夫的拳打脚踢,毅然将他留在了酒楼。
“唉,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人,一般都是要经历父母双亡,被兄弟姐妹羞辱,被千金小姐退婚等等一系列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悲惨经历,相比较之下,只是被霸占了财产,已经算作者良心发现了……”
常乐是一个乐观的人,这一点从他的名字上就看的出来,他的心态很好,也很想得开。
“郑嫂,我要走了,要是被蜀山剑派录取,我可就回不来了。”常乐依依不舍,与郑嫂告别。
“嗯,你不跟林小壮告个别吗?”
“不了,小壮来了一定会哭的,虽然平日里我也没少欺负他,但是到了真的要走的时候……希望郑嫂以后多多照顾我这个小兄弟。”常乐拱了拱手,语气之中略带哽咽。
他深呼了一口,接着说道:“谢谢你这两年的照顾,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衣锦还乡,来看望你的。”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郑嫂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往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走了!”说着说着,郑嫂的眼眶微微红了起来。
常乐也是眼眶微红,他握紧了郑嫂柔弱无骨的小手,半晌之后,才喃喃道:“郑嫂,我……我真的舍不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