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样了,为什么不在一起呢?”
略微羡慕地嘟囔了一句之后,爱丽丝便是忽然心中一动,随后伸出手,一手一个,分别拍掉他们手中的酒杯。
酒杯坠地,清亮的液体流淌而出,两人没了酒杯也不闹,便只是将手垂落,意识模糊地紧贴在一起。
爱丽丝又是一声叹息,便是分别抓住他们的手,然后猛一施力,将两人同时拉了起来,扛在了两肩之上。
随后,爱丽丝便是扛着他们往楼上房间走去。
……
翌日晨时,约翰在迷迷糊糊中睁开眼睛,略带迷茫地看向四周。
眼下的环境并不陌生,房间内的许多东西都是他经手过的。
“哎,这里不是水姐的房间吗?我怎么会在这里?”
酒喝得太多,现在还是晕乎乎的。
约翰用手撑着直起身子,身上的被子因这举动而滑落下,露出了床上的另一个人。
“啊啊啊啊啊!”
看到那个人的瞬间,约翰便是猛然惊醒,而后像个纯情小那个什么男的一样发出尖叫。
“叫什么叫,又不是没做过?”
水姐意识模糊地呢喃着,便是又往他的身上贴了一些。
“姐,你在说梦话吧?我们什么时候有做过了?”
但这一惊吓,约翰却是清醒了过来,他闭上嘴,使劲揉了揉眉心,他刚刚只是想要试着像那样叫上几声,既然水姐还没有清醒到能配合的程度,那么也就罢了。
随后,他颇为熟练地翻身下床,然后为她盖好被子,便是悄悄地向门口溜去。
等他走后,水姐才睁开眼睛,暮然叹息一声。
水姐,因其固有魔法为水元素操控而得名。
但她其实有着一个非常秀气的名字,而且还是一个富家小姐,也就通常所说的“大家闺秀”。
对她不够了解的人永远不会想到,她在成为冒险者之前会是一个非常文静而优雅的女子。
而且她学识丰富,素有涵养,可说是博览群书!
不过这从她精通魔法这一方面便能稍微看出一些,毕竟魔法这东西所牵涉的学识非常之多,若是只学些浅薄的魔法还好些,但若是想要精通魔法,就必须要从零开始掌握魔法的基础理论,之后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知识积累!
水姐除了拥有水元素操纵的固有魔法之外,对其它属性的魔法也都是非常精通,是可以真正被称为“魔法师”的存在。
就算是在精英云集的农场之子冒险公会里,她也是特别强大的那一类。
而约翰和水姐的相识,其实是在加入农场之子冒险公会之前!
那时候,约翰还是个连固有魔法“苍白圣剑”都还没有觉醒的萌新冒险者,但水姐却已经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魔法师”。
因而两人相遇的初始,约翰其实受到了水姐极大的照顾。
即便现在的他已经比水姐要来得更加强大,但那段蒙受照顾的时光却一直深深地保存在他的记忆中,永远不会忘却。
都说从弱小开始的友谊最是深刻,约翰的现象便是如此。
所以一直到他和水姐一起加入了这农场之子冒险公会,水姐也依然是和他关系最密切、交情最深厚的同伴。
只不过每每见到现在的水姐,约翰都是有些怀念过去的她。
那时候的水姐虽然已经精通魔法,但同样也是个初出茅庐的萌新冒险者,她不像现在这般穿着随意,浑身沾满冒险者的气息,而是常年穿着一件笼罩全身的黑色白边法袍,将其丰满的身材完全隐藏在法袍之中。
在外出之时,水姐通常喜欢一手拿着本厚厚的魔法书,一手拿着一根精良的法杖,其长发披肩而下,柔顺而自然,清纯而文静,与如今的热辣火爆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
约翰并不讨厌现在的她,但果然还是更怀念以前的她。
……
或许是因为布莱克离队所带来的刺激,约翰在看到水姐之后,便是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
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便是拿起空空的酒壶,对着二楼甩了甩。
那意思是,要一起喝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