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已经到了上面一层,继续朝着长廊中段走去。
默斯没有往上追,而是下到了一层,来到了布朗森所在的房间。
温度已经下降得很快,现在只有十多摄氏度,默斯一阵狂奔,热得厉害,感觉不到,但是现在停下来,身上的汗水被风一吹,直打寒颤。
布朗森抖得更厉害,他已经失去了意识,只是身体在轻微颤抖着,发抖其实是身体对抗寒冷的方法之一,运动产生热量,颤抖能让身体稍微暖和一些,但是需要消耗很多能量。
这个将死的人已经连颤抖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默斯蹲下来,像个专业的医生一样,把注射器的针头刺进了布朗森肘窝的血管里,将那管萤光绿色的解毒剂推进了布朗森的身体里。
…………
安迪诺弯下腰,像个第一次上手术台的外科医生一样,颤抖着用茶刀在年轻人的后颈划了个口子。
深度昏迷是人体对抗剧痛的好方法,大脑逞半关闭状态,不再接收疼痛信号,等疼痛消失了再醒过来或开始修复身体,半个身子都烧焦了,熟肉的神经已经死了,划口子也没感觉,年轻人一动不动。
血流出来了,安迪诺的手指沾到了,烫得他一缩手,像只受惊的兔子。
深呼吸一口,鼓起勇气,用手指摸索着颈椎关节缝隙,最简单的方法是将脖子扭断,但是最好的方法是直接切断,电影里的硬汉扭断敌人脖子时,断的通常是靠近大脑的位置,伤到延髓,人也就死了,延髓是管理呼吸、血液循环、平衡的极重要部位,被称为“生命之枢”,伤到就死,没什么商量余地。
割的话,就能控制位置,不至于一刀把年轻人给割死。
不过这一刀要快,拖泥带水是不行的,安迪诺将刀插进划出来的口子,抵在了颈椎间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