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觉得上海这座城市是最为繁华的,那里是最大的,电子气息也是最为浓厚的,说不定我还可能去打职业,成为很有名气的职业选手呢!”
庞鲜鲜沉默了,她小声的问道:“难道你没有想过去北京,去帝都,去整个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
“啊,你说啥?”杨沥歌意外的问道,他刚才走神了,加上庞鲜鲜说话更像是嘟囔,他是一点都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我们先吃饭吧!”
庞鲜鲜自然知道他不可能会去北京的,他的理想不在北京,他要的不在北京。只是自己去了北京,不是会距离他越来越远吗?她相信以后会遇见比他更加优秀的人,但是他就那么一个,遇见了就喜欢上了。对不起,生活,对不起,青春。
谁的青春里面没有遇见一个男孩或者女孩,即便没有在一起过,也总是不经意想起与他或者她的点点滴滴。只是一厢情愿,只是故步尘封,没有走近,你才知道不可能在一起。
庞鲜鲜是喜欢杨沥歌的,接触了不到一个学期,就好像相识了数十年的老友。所以她愿意在他的面前露出真性情,因为喜欢,对不起,喜欢。
庞鲜鲜记得书里面写过,我曾经遇见一个骑白马的少年,只是后来他不见了,就好像闪烁的流星,一瞬而过。
庞鲜鲜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她相信会遇见对的,如果眼前的这个人是对的,那么肯定会来找自己的,不管多少年他依旧会找到这么一个人。
烤鱼端上来的时候杨沥歌有些震惊,太多了,自己肯定是吃不完的。
庞鲜鲜却很喜欢吃,她很能够吃辣,而且特别喜欢吃土豆片。作为一个黔城人,肯定是要吃辣的。
杨沥歌知道,高考以后可能就和庞鲜鲜形同陌路了。毕竟他们以后可能交集就会越来越少,她也会找到一个很爱她的男朋友,而自己虽然有些不舍,却也由衷的祝福她。
这顿饭吃的很尴尬,杨沥歌总觉得欠了庞鲜鲜什么。而付账的时候,庞鲜鲜却掏出了钱包,杨沥歌直接将她钱包拿走,装进了她的书包里面,然后自己付了钱。
“我没有让女生付钱的习惯,所以如果以后还有机会一起吃饭的话,千万不要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