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今天就学到这里,阿舞,你下午早点过来。”见莫芸不愿意来学,明卓雅也不强求,只是心里多少有些不快,觉得莫芸不识好歹。
“是,大伯母。”终于求得明卓雅点头教她刺绣,莫舞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又听得莫芸不跟自己一起学,而是要去学什么武艺,莫舞心里觉得莫芸还是跟以前一样傻,一点儿也不像她阿妈说的变聪明了。
这日之后又过了半个月,天气渐渐变热,金州莫氏部落的所有人开始整理行囊,为举族迁徙到云州做准备。因为人口多,行李重,从夏至这天开始,莫坚就派人护送部落里的一部分老弱妇孺往云州走,明卓雅和叶麽麽还有莫舞也在这群人中。之前护送明卓雅来的铁甲兵在前面引路,莫飞虎领着一帮人断后。
本来莫芸也应该跟这批人一起走,但是她说什么也不肯跟莫坚分开,莫森也有样学样,到后来跟莫森玩的好的托福以及他的四个哥哥,托大,托二,托三,托四也都留了下来。儿子们都留了下来,托大婶也不走了,留下来给几个孩子做饭。
托大婶个子不高,人长得圆圆胖胖的,笑起来很慈祥,最重要的是有一手极赞的厨艺,莫芸和莫森在她家吃了几日饭,人都胖了一圈。
没有明卓雅在跟前,莫芸白日里就和莫森还有托家的五兄弟一起练武,晚上则就着羊油灯跟莫坚习字。比起明卓雅的温柔有耐心,莫坚明显更严厉一些,他每天读一句《三字经》上的内容,一句话读十遍,若是莫芸和莫森记不住,就罚他俩抄写一百遍,写不完不准睡觉。另外还要求莫芸和莫森字写的要工整,若是写的不好,还要重新写。
在这样高强度的训练下,莫芸和莫森进步的很快,等到作为最后一批迁徙者的他们启程赶往云州时,一本《三字经》已经被她和莫森背的滚瓜烂熟了。
云州在金州以南,两地相距甚远,差不多有一千两百多公里。途中需经过绵延数百里的天山山脉,荒无人烟的戈壁浅滩,以及数条河流。上一世莫芸被娇惯的不成样子,在路上总是发脾气,并且老跟莫坚要这个要那个的,原本半个多月的路程的硬是因为她生生拖了一个月。这一世莫芸成熟了许多,又跟着莫坚习武体力也跟得上,一路上一声苦都没有叫过,表现比一些男孩子还要好些。这样的莫芸赢得了大家的赞赏,爱说话的托尼大叔更是每日不重样的夸她。
“阿芸今日骑的比托四还要快呢!”
正牵着马走在莫芸跟前的托四闻言,立马红了脸。
“阿福,阿森,你们可要加油啊,今日阿芸又比你们骑的快了!”
“我明天一定会超过阿芸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