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行军

天庆十年七月初七,烈日炎炎。

雍州西部茂宁县境内,大队人马正沿着官道西行,旌旗弊天,盔甲,额,并不鲜明,倒是锈迹斑斑,而且相当稀少,十之八九的人没有盔甲,只穿着破破烂烂的深黄色布质军服。

军士们个个大汗淋漓,不少人光着膀子,队伍走的参差不齐,连兵器的拿法都各不相同,有人斜挎着刀,还有人将刀扛在肩上,甚至有背在身上的。

如果细看的话,绝大多数弓箭手的箭囊是空的,少部分人箭囊里装着些东西,不过大多是树枝,整个行军队伍如同菜市场般喧闹嘈杂,士兵们交头接耳,谈笑风生。

朝廷四品武官、野牛军团指挥使常克宗上校披着敞亮的鹿皮披风,穿着保养甚好的铁甲,骑着一匹油光发亮的高头大马,神采奕奕的走在队伍前面头,一副壮志踌躇的样子。

常克宗今年刚满四十,生的高大修长,上唇与鼻子间蓄着精心修剪的将军胡,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起来颇有威武之姿。他出身于将门世家,祖父跟着太祖皇帝打天下,父亲常徽担任过元帝时的枢密副使,官至二品,所以常克宗官运亨通,平步青云。

常克宗自栩文武双全,平时热爱文学,经常吟诗赋歌,在雍州社交圈中很有名气,经常出入各种诗会,穿着考究,风度翩翩的他是不少贵妇心中的偶像。然而,平日里常克宗并不十分开心,只觅得九分乐趣,差了一分乃是常指挥使一直认为打仗是军人的天职,可自己一路升迁,却从未持刀上阵,打过一仗,这让他觉得人生真是庸庸碌碌,郁郁不得志,没有让他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这回,朝廷决定出兵荆国,命令常克宗带一千兵马到茂宁县与田据元帅会合,虽然时间给的紧,要求四天行军一百多里,粮草自带,但常克宗还是欣喜若狂:等了四十年,终于有机会直面战争,虽然对手只是贫穷落后的荆国人,但至少也是敌人。再也不用每天对着天空幻想一幅幅自己神勇作战,运筹帷幄的画面,因为这一切很快就要实现。常克宗坚信,自己的大兵一出动,那些造反的荆国人就会土崩瓦解,乖乖束手就擒,常克宗甚至开始纠结是否接受那些土包子的投降。无论如何,自己都将在大魏留下万世传颂的美名。

自七月初二下午,野牛军团一千兵马从竹海县日夜兼程赶向茂宁县,二百里路已经走到第六天,不少士兵累的要求请假,但都被火眼金睛的常克宗拒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天家养你几代人,有什么理由偷懒耍滑。”

一阵风吹来,带来些许凉意,常克宗对未来憧憬不已,心情甚好,忍不住吹起了口哨,曲调欢快活泼,正是近日流传于雍州各大青楼的“春风得意马蹄急”,听得身后的几个旅长在心中不停叫好,果然是文武全才的常大人啊。

在常克宗的口哨声中,前方探路的斥候策马回来,报告田大元帅就在前方不到十里处,常克宗大喜,抬头看了看太阳,已过正午,便下令全军加快速度,务必于天黑前和田元帅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