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圣美眼见这名是签不成了,她放下裙摆,终于将“辣眼”的一幕给盖住。她没有理会方园的指责,只是靠近崇晏:“王缅,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给我签名而已。我们都是女人,构造都差不多的。”她说完,摸向崇晏的细腰,王免立即空出一只手,将崇晏搂了过去。
“你们又在一起了?”庄圣美皱起眉头,这才注意到王免,与从前相比,变化巨大的王免。
庄圣美这语气,是在吃醋?
崇昱见眼前情形,有点糊里糊涂,他小声问王免:“她喜欢你?我看着不太像,好奇怪哦。”
王免脸色变了又变,将崇晏搂得更紧。思前想后,他终于恍然大悟,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女人的名字眼熟了。
这个女人……不就是从前给崇晏写了情书,被传信人错以为是写给他的,丢他抽屉的人吗?那信封落款上,大大的“庄圣美”三个字,此刻越来越清晰。
“王免,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将别人送到她抽屉里的情书都丢了,连我的也被你扔了!”庄圣美看王免一直挡着自己,怒火一触即发:“你们不要诧异,我承认,我爱她,比你王免更早!”
王免唇角抽搐,在认识崇晏以前,他就丢过她一次情书。在认识崇晏后,他总是时不时地在她离开座位的时候,翻一翻她的抽屉,清理那些有些碍眼的“垃圾”……这个奇怪的女人是怎么知道的?听这话,她写过不止一封?
崇晏往王免的身后躲了躲。原来她就是那个“庄圣美”,从初中开始就不停地给她写信的那个人,那些信件,比沈敖的无端招惹,更令崇晏害怕。
“崇晏喜欢的是男人,你没有机会的!”王免恶狠狠地说。这情敌是女人,他从前想到过,可没想到真的会有这样对峙的一幕。
“谁说的准呢,我以前喜欢女人,可后来,不是还跟男人结婚了?这性别,我觉得不是问题,只要你不从中作梗,我有办法,让她爱上我。”庄圣美斩钉截铁,还有些志在必得。
王免心中百感交集。这段时间,他一直严防死守。奈何沈敖和那只鸭子没有什么反常举动,难道经受他王免的花式秀恩爱刺激,遁入空门,变成了“佛系”情敌吗?他想好了各种情敌应对措施,不知道是不是男女均适用……可这女人的信誓旦旦,真的让王免有些捉摸不透。
“你说是不是问题?”王免问躲在他身后的崇晏。
“不可能的……”崇晏小声说着。
“为什么不可能?”王免又开始了“明知故问”戏码。
“我喜欢的是男人,不可能有那种情况发生。”崇晏说。
“听到了吗?她说不可能的!”王免盯着眼前这个变态的女人。如果他是她,他绝对会受到强大的打击。毕竟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自己爱的人拒绝自己,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绝对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王免,女人本来就比男人命长,你知道吗?”庄圣美勾起红唇,没有继续可能或不能的话题:“我现在终于跟这个男人拜拜了,有时间跟你耗了,看谁命大!你死了,她就会是我的!”说完话,她没有过多纠缠,临走之计,留下三个字:等着瞧。
“你找崇晏啊?嘿嘿,我刚刚看到她往那个方向去了。”崇昱一只手搂着王免的脖子,一只手指了指宴会厅侧面的一处走廊。
王免抱着崇昱,边走边问:“小子,为什么总是偷偷吃蛋糕?过敏了浑身长疙瘩,还痒痒,划算么?”
“你不觉得蛋糕很甜很好吃吗?算了,跟你没有共同语言,崇晏也说好吃的。”崇昱直哼哼。
“崇晏?可我记得她不喜欢吃甜的。”王免暗暗自嘲,从前他以为崇晏不吃鱼,原来她很喜欢。从前他以为她很喜欢蛋糕,就应该喜欢甜的,在她吃完了他送她的第一个蛋糕之后,他就各种送她糖果,可是再也没见她吃过。
“崇晏小时候喝粥都要放糖的,还长了蛀牙,你不知道吧,我知道,她可喜欢吃甜的了。”崇昱笑嘻嘻地说。
“还有呢?你还知道什么?”王免问。
“她还喜欢吃棒棒糖,还有最喜欢吃肯德基炸鸡翅了!所以你一定要在家里准备多多的!”崇昱说起来眉飞色舞。
“她喜欢还是你喜欢?想忽悠我,你小子还嫩着呢。”王免勾唇,揪了揪崇昱的小鼻子:“小机灵鬼。”
“我总有一天会超过你的……”崇昱小声嘀咕。王免的忽悠本事,以他现在的“功力”,真有点望尘莫及。
“你说什么?”王免挑眉。
“我说……我怎么会超过你呢……”崇昱脑筋极速转弯。
“跟我比?没出息。”王免无奈,这些可都是“陋习”,好的不学偏偏学坏的?
“……”崇昱无语,跟王免比较,真的没出息吗?
这走廊拐道处房间很多,王免挨个找着,听到熟悉的声音,在某间房门前停了下来。
“大嫂,其实这次也不用你劳累,也就跟拍张照片而已。”方园几近卑躬屈膝,跟高中时期躲避崇晏的模样大相径庭。
“拍照?”崇晏有些不明所以。
“是啊,也就是跟甜甜一起拍个照片,让她发个微博就可以了。”方园说着,一旁穿着古式新娘装的甜甜,不住点头应和着。。甜甜是方园的新任妻子,准确来讲是未婚妻。经甜甜要求,在婚礼顺利举行后,所有“条件”达成才答应领证,这跟崇晏合影发微博的这个条件,是最后一个未达成的。
“拍照怎么能少了我?”娇媚声传来,一个通身火红的抹胸长裙,头发被盘起的性感女人走了进来,抢在了王免前头。
崇晏看了过来,王免没有吭声,只是抱着崇昱静静地站在一边,好像在看一场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