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到底猎鹰格斗是芳芳姐的,而且还只有一半股份了,宁家自己有一半股份,对我而言没有直接的利益收割。
但这不能说我亏了,不是芳芳姐和天哥,没有如今的我,有些东西,不是用金钱能衡量的了的。
收割了叶家和郑家,就只剩一个宋家了,他们如今自己也元气大伤,可我们却士气高涨,这个时候孰强孰弱已经一目了然,所以宋家的人足够聪明的话,自然知道该怎么做,根本用不着我们去动手。
不过深知宋智的我却觉得这样还不够,只要宋智掌握着宋家,那么以后他仍旧有可能针对我们,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强者无用武之地。
他就是郑家的强者,只要让他在宋家无容身之地,那宋家也就不足为惧了。
所以我让夜莺偷偷联系了宋家另外一个人,宋昊。
之前她就说过就,宋家其实并不团结,争名夺利分了好几派,其中最强势的就是宋智和宋昊。
宋昊此人有些手段,可肉食者鄙,目光短浅,比之宋昊差了不少,如果让他坐上宋家龙头的位置,那宋家的前途根本不用我们去找茬了。
而这个时候我如果站到宋昊一边,给他一些支持,本就在宋家风雨飘摇的宋智必定会被拉下马,那个时候任他三头六臂也无力回天了。
又过了几天,我终于收到了一个让我安心的消息:宋智连夜出逃,离开了宋家。
他跑了,因为他知道宋家已经不会有他立足之地,与其在禹市等死,不如出去寻找一条活路。
就在当天晚上,我收到了一条短信:我并没有输,只是你运气比我好而已,诡刃,终有一天,我会拿回我的一切,这一切都还没结束!
“没结束吗?”我看着这条短信自嘲的笑了笑,“这条路,会有结束的时候吗?永远没有!”
但我知道,现在的禹市,已经没有了足以让我慎重的对手。
原本我是计划一个暑假的时间处理了禹市的事情之后就去津港看看,可现在时间都过去了大半,明显有些超过了我的计划,原本的计划也就不得不改变了。
去津港的时间可以再定,但上学的时间我却不能不去。
临走去信安的时候,芳芳姐叫了我过去,给了我一样东西:猎鹰格斗百分之十的股份。
我是没打算要的,但是芳芳姐却坚持要留给我,说是这部分是我应该得的。宁家不会出让股份,与其她和宁家平起平坐,不如让我和她加起来,这样一加一肯定大于二。
我明白她的意思,最后留下了这百分之十的股份。
如此算来,我还真是一个小土豪了。猎鹰格斗,飞刃拳馆,这两边的收益加起来,那可不是小数目啊。
禹市的事情解决,我就得离开了,原本我以为这么平静的走了就好,但却没想到临走前一天晚上,一个人的出现却让我措手不及。
是的,完了。
郑家和叶家厉害,但也仅限于禹市当中而已,真的放出去他们根本算不上档次,三流势力也就是撑破天了,要和津港的那些庞然大物相比根本没有资格,就更别说江海了。
而宁家在津港的地位本就超然,若非距离这么远,人家动动手指头叶家也就直接完蛋了。而且就是远在千里之外,现在也一样被干掉了,既然叶家能干掉,一个郑家又何尝不能?
宁家和杨家的威名,可不是一般人能挡得住的。
郑佛爷看了那份数据就知道只要这东西公布出去,整个郑家将再也无力回天,到时候可就不只是宁为玉碎这简单了,而是让他们死的彻彻底底。
纵然城西夜店给我们他们会元气大伤,可若是不给那倒下的就是整个郑家,相比之下,一个城西夜店已经是轻的了。
郑佛爷闭上眼睛,脸皮不停的颤抖着,可见此时心里有多纠结。
“好,我答应你们,但你们也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良久之后,郑佛爷还是选择了退一步。
宁子湛呵呵一笑,却摇了摇头:“不好意思,我们来是直接告诉老爷子结果的,至于条件,佛爷觉得有资格和我们谈吗?”
一句话丢出来,佛爷面如死灰。
这个时候按常理出牌,咱肯定得让一点,毕竟也是要吃了人家城西夜店的,满足人家一点需求也是应该的。
可偏偏他面对的是我们,是宁子湛这个本身就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人。谈条件,不好意思,我们过来还真的不是来和你谈条件的。
“你……真的不考虑?”佛爷鼓着眼睛说到。
宁子湛只是笑:“如果佛爷是想把整个郑家都交给我们,当然可以,但如果佛爷是要和我们作交换,不好意思,我并不觉得你有那个资本。”
佛爷气的七窍生烟,可偏偏这个时候还真就没有和我们谈判的资本,最后只能一咬牙:“好,城西夜店我给你们。”
“这不就对了,佛爷放心,只要城西夜店在我们手里,那么这样东西也就永远不会出现在别人的眼前,我们说得出就做得到。另外,宋家的攻势现在佛爷应该已经招架不住了吧,其实城西夜店到了我们手里,那也就是一家人了,有些事情,我们会帮忙的。”
宁子湛笑的无比灿烂,如果不是我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只怕还真的觉得这家伙是在和老朋友叙旧。
佛爷却是一声苦笑,他知道,从今天开始,郑家不再是以前的郑家了,他们想要活命想要保存自己的火种,就得听我们的话行事。
城西夜店在禹市是和玫瑰之约起名的,能够拿下这地方,我们的实力毫无疑问会大大增强。
于是三天之后,黑拳道上再次掀起了一个惊天波浪——郑家愿意以一千万的价格出售城西夜店给猎鹰格斗!
一千万卖了城西夜店,是个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偌大的城西夜店一个月的营业额都是好几千万,一千万那能叫卖吗?那是送!
郑家把自己旗下最赚钱的城西夜店,拱手送给了猎鹰格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