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能进去喝一杯吗,伙计?”
我的后脑勺被冰凉的枪口抵着,根据我后脑传来的触感判断,这把枪是早已经被历史淘汰只能打出六发子弹的左轮手枪,如今人们称之为“老爷枪”,因为它跟如今市面上动辄能打出数十发子弹的全自动手枪比起来,真的只是老爷级别。
我没有回头,但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我道:“你打算用这种玩具杀了我?那么杀我之前,能不能说说你的动机?”
看来他是个精明的杀手,我没有对于死亡的恐惧感,但我知道他肯定不是在开玩笑。
“砰!”
他开枪了。
枪声在我耳边炸裂,但我脑袋中传来的“嗡嗡”声告诉我,我还活着。
不用转身我也知道我背后的人已经死了,没有理由,如果真要刻意搪塞一个理由用以欺骗大家,那就是死神不可能被暗杀。
我想了想还是转身了,然后看着地上死不瞑目的尸体焦头烂额,有一件事我没有欺骗他,我酒吧外面的街道上确实有很多帝国警署布置的监控器,那这样只能表明一件事,我即将被安插上杀人犯的罪名。
他的尸体我没有去搬动,因为我知道这本身就是很徒劳的做法,不出意外在我店门外面的每个昏暗角落都有眼睛盯着,只等某个上级一开口,他们便会如同一群蝗虫般飞扑过来将我就地正法。
此时此刻,我唯一能做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事便是嘲他的尸体吐一口浓痰,然后在嘴上抱怨:“瞧瞧你,可怜的罗尔森,你只是帝国鹰犬的鱼饵,你不是很聪明吗?”
他们还没有出现,我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难道是因为刚才我运用了先驱者的能力将他们震慑住了?应该不会啊,普通人如果能看懂先驱者的作案手法,那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红眼部门报道,而是窝在警署这种处理民事案件的地方呢?
我懂了,原来他们是想收集足够的证据,然后将我彻底打入深渊。
为此,我捡起了那把左轮手枪,入手的第一触感便是这把枪有些年头了,它的外壳锈迹斑斑,里面的零件可能也不太齐全,但并不影响这小巧可爱的东西带走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你被包围了,放下武器,双手抱头,否则格杀勿论。”
在我捡起枪的第一时间,一群荷枪实弹的帝国警察瞬间涌上来将我包围,人证与物证俱在,这一次,我真的是百口莫辩了。
一个体态臃肿的警察走上来替我戴上了手铐,我认得他:“嗨,尼克,你的朋友死了。”
尼克冷漠道:“你被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