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模式在国内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黄绍棠知道在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出现了这种模式,但是国内绝对没有,而像林春鸣、霍连钊等人就连都没听说过了。
“小沙,管理层持股这个模式恐怕不太适合。”林春鸣缓缓摇头,“改革也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管理层在企业工作,拿了工资,企业效益好,可以以奖金的方式来体现他们的成绩,但持股,这意味着他们和镇村乃至县里一样成为股东,这一步不能迈过。”
霍连钊也插上话:“东方红酒业的性质是集体企业,县酒厂是国营企业,但是本质上两者都属于公有制经济,无论是谁兼并谁,这都属于肉烂了在锅里头,但如果将股权给了管理层个人,那么就变了性质了。”
“那国有职工的个人股权呢?原来东方红酒业职工的个人股权呢?”沙正阳反问:“如果不考虑前者,我估计兼并恐怕就会受到这些职工的抵制,而解决了前者不解决后者,更说不过去,没理由不一视同仁,就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
“小沙,你说的都有道理,但是城乡距离本身就客观存在,而国企职工和乡镇企业职工身份差异也本身就存在,我们无法否认。”黄绍棠也终于说话了,“如果从共同富裕的这个角度来说,让企业职工分享企业带来的红利,并不不可,毕竟这是集体企业,但如何来实现,小沙你有没有考虑过以一种变通的方式来解决呢?”
不愧是南粤出来又在中央部委干过的角色,一下子就抓住了要害,目前的气候下,如果谈及在集体性质为主的企业中个人利益如何分配,那太敏感了,尤其是这还是一家兼并了国企的乡镇企业。
企业职工的持股其实是可以探讨商量的,毕竟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也就是说一个如何把虚化的主人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持股是最切合实际的,但是需要解决政策方面的问题。
沙正阳其实也没有指望能一步到位,但是他觉得这样先提一提,起码先让领导心目中有这样一个概念,为以后可能的改制提供一个思路。
像东方红酒业这样的企业,本身并没有太多的高科技含量的竞争力,更多的是通过营销团队来维系竞争力,一旦这个团队认为他们付出的与获得的回报不匹配,那么心生异志也很正常。
而现阶段还能以企业的飞速发展吸引他们一展抱负,但是很正当进入成熟稳健的发展阶段时,那就不好说了。
沙正阳也不认为自己的人格魅力就有多么强大,足以让这些人放弃自己的个人经济利益。
哪怕现在无法解决管理层的持股问题,以后进一步进行企业改制时,也要考虑这一点,否则激励机制跟不上,企业肯定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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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东方红酒业兼并银台县酒厂的问题上黄绍棠和林春鸣他们也已经探讨过一阵了。
兼并已经不是问题,但是如何来实现兼并顺利圆满的完成。
既要让原来的企业职工利益得到保障,国有资产不会流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让兼并主体企业不会因此背上包袱,甚至要影响到兼并后企业的发展,诸多方面都要兼顾,那就没那么容易了。
现在几个焦点问题都集中在银台县酒厂这边,第一,国企职工身份问题;第二,兼并后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第三,部分难以适应新企业岗位的职工出路问题。
另外也还有东方红酒业方面提出的要在实施兼并过程中进行股份混改和股权激励的一些设想,这也是吸引了黄绍棠和林春鸣等人注意力的一个亮点。
企业要发展,关键在于管理层的核心作用,尤其是在非体制内干部的管理层中,如何来激励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发展创造财富,这也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焦点问题。
既要确保企业这座庙的利益不至于被方丈给吞没了,但又要让方丈们努力为庙工作,促使庙的香火更旺,这个尺度如何把握,通过何种方式来实现,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到当前处于改革大潮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都是一个探索过程。
在九十年代初的国内,尤其是内陆,这几乎就是一张白纸上画画的尝试,哪怕是黄绍棠在南粤和中央部委工作过,算是见多识广,一样也面临很多困惑。
实在是沙正阳在方案中所提到的这些东西倒转去几年,几乎都是闻所未闻或者无法想象的,但在改革大潮中,却不得不面对。
黄绍棠不是没有担待和魄力的人物,自然清楚这种突破意味着什么。
他也敏锐的觉察到了沙正阳在方案中还显得有些语焉不详的设想,这个时候从他嘴里出来就更为成熟和具有操作性了,在黄绍棠看来,这恰恰是汉都这个内陆地区的大都市最欠缺的一种创新与活力气息。
改革本来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在没有可供借鉴的东西时,你就得要大胆的去尝试。
黄绍棠觉得沙正阳在方案确立的前提上提法很好,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职工利益和后顾之忧得到保障,确保企业合并乃至改制之后能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那么这种改革尝试就应当支持。
沙正阳在方案中没有提一点,也是现在比较敏感的一点,那就是国有企业性质发生了改变,成为了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甚至可能会在下一步混改中变成多种成分兼有的混合型股份制企业。
这一点黄绍棠也觉察到了,但是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