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当仲夏,不用带棉衣之类的累赘物,轻装出行最安逸了。
当天晚上,我收拾了几件换洗的单薄衣物,做一堆儿塞进了仿制的军用挎包里,此去爬坡上坎百十里路,好在攒了几十斤粮票,免了扛一袋粮食的辛苦事儿。
顺便解释一下,为啥叫仿制的军用挎包?那个年代,解放军在人们的心目中很崇高,军衣、军裤、军帽、军用挎包都是时髦的物品,正宗的很不容易到手,便有了各种仿制品。
生活在乡下的知青,一身草绿色的装束,最为抢眼,倍感骄傲。
按老队长的安排,我是村里派出的狩猎员,持有村里出据的身份证明,等于现在的身份证。
既然是狩猎员,背上弓箭扛着猎叉,那叫一个恰如其分。
再说了,大巴山的深山老林里常有猛兽出没,没防身武器是不行的。想当年我父母巡山,不但结伴而行,为了防身,老爸还扛着一杆火铳。
从西村前往原始森林那边的梆梆梁,我要先经过青龙场,再翻两座山,涉一条河,到达九龙河边的九龙场,顺着一条蜿蜒起伏的林间小路,才能到达梆梆梁。
虽然曾在藏于深山的古墓前度过了我的童年,这条记忆中的小路,我其实只走过两次。
启明星还高悬天边就出发,当我汗流浃背地赶到九龙场上,太阳已经快要掉到山那边去了。
当年,我家离开梆梆梁回南浦,曾有从南浦下放来的另一家子顶替了那片林子的巡护工作,昨儿个晚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总算想起来那家子姓金,有一个叫慧慧的小女孩儿,掐了掐指头,那乖巧可爱的小妹妹,应该是读初中的小女生了。
因为要在那里住上月余,必须先弄清楚那家子还在不在梆梆梁,好在我晓得场部就在九龙场尾,便直奔场部而去。
可惜,今天是周末,几个办公室早就关门插锁,幸亏传达室的老伯还在,我先报出老爸老妈的姓名,又说我已经在青龙插队落户了。
似曾相识的老伯咧嘴一笑,拍着我的肩膀说了声“几年不见,春娃子长成大小伙子了!“告诉我那家子还在梆梆梁,如果我快些追赶,肯定会撵上在九龙中学读书,每逢周末必定回家的小乖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