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红山文化

天机之神局 木野狐 3598 字 2024-04-23

然后就开始笔录。

原来,这几天他们已经约谈了上次那几个谜友,其中一个还提供了于友光的照片,这为警方帮了不少忙,通过这几天的工作,他们还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我和洪开元。

乔一凡说上次他们问的问题不是很完善,加上上次人又多,所以没怎么细问,所以今天请我们来想尽量详细地了解一下情况。

具体情况我是不怎么清楚,于是又坐在旁边听洪开元说了一遍。当然,这次乔一凡问起了洪开元和于友光的关系并向他了解了一下于友光家里的情况。洪开元倒也不嫌麻烦,事无巨细,统统详细地描述了一次。

从公安分局里面出来,我忽然觉得这整件事显得太不合常理了,本来不想多想,今天这么一折腾,反而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而且心里也马上就了打算。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我就在车旁站住,并没有上车的打算。我和洪开元的车并排停在一处,他走到了自己的车旁,本来也已经准备上车,见我站在车旁没有走的意思,不由大奇:“老祁,你想在这局子过夜?”

我向他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洪开元满脸不高兴,边走边埋怨:“您这又是哪一出呀?再不走,明天早上才能到家了!”

“你不是一直都觉得这事有些特别之处吗?”我故作神秘,低声道,“那咱们今晚好好讨论讨论!”

“您的意思晚上请我吃饭?”洪开元贼忒忒地笑了。

“你他妈就知道吃!”我白了他一眼,正色道:“不过,我们还差一位客人!”

“谁?别他妈这么神秘兮兮的成吗?”洪开元一头雾水。

我没再理会他,自顾自拿起了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打完后,朝洪开元抛了个媚眼:“成了!”

五分钟后,乔一凡便走了出来。

但凡在深圳开车的人都知道,很多人到关内办事都不会开车进去,因为很多时候你的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甚至同样长的路程,开车却要花更多的时间,而且想要找个停车位你可能会找得自己气绝身亡!

于是我们将车扔在了公安局,三个人徒步在附近找了家餐馆。

我们在临街的位置,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老祁,怎么这次又跟你扯上关系了!?”乔一凡皱着眉头,“上次的事好像还没个头绪!”

“那事不是过去很久了嘛,你比我更清楚,有些事真是我们无法左右的!”我叹了口气。

乔一凡看了我一眼,没再出声。

“奇怪了,你没把我们当作嫌疑人?”洪开元盯着乔一凡看了一眼。

“我可以肯定,你们和这案子不会有任何关系!”乔一凡淡淡地答了一句。“所以,我丝毫不必担心什么!”

“这么肯定?”洪开元存心要和乔一凡过不去。

“这个以后再说,我现在想听听老祁的看法!”乔一凡将话题强拉了回来。

将温菁送到她的住处后,我就直接回了家。

洗完澡,我准备将换下了的衣物丢进洗衣机里去,搜口袋的时候,就搜出了早上我捡回来的那个墨绿色的很像是玉的‘大扳指’,拿在手里,不由又多看了几眼。

早上的事故看起来确实有点意外,但只是看起来像而已。

这么说当然有我自己的理由。

肇事车是直接闯了红灯后再撞飞了那个乞丐。一般情况下,没有司机会故意闯红灯,除非是神志不清的傻x,而且,从事发的时间段来看,那正是早高峰。

没有人会一大早就喝个烂醉,然后再上街飚车。当然,这个傻x也可能是吸毒了。如果是在这两种情况下,出现这种意外,也还是可以解释得通的。

但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的话,这事就有点意思了!

而实际情况是,那开车的家伙在闯过红灯后,拐了一个弧线才撞上那乞丐的。没开过车的,也许会认为车子失控后才导致了这一情况的发生。

我自己就是司机,天天开车。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是故意忽然转动方向盘的话,车子就不可能出现早上的那一幕。因为即便不用手去控制方向盘,车子基本上都是会按原有的方向继续行驶的。

因此,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完全可以作出判断:这纯粹就是蓄意谋杀!

除非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情况,否则,没人会冒如此大的风险来谋杀一个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乞丐,毕竟,谋杀的罪名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有很有意思了,一个穷得满大街捡垃圾吃的乞丐,他的身上会有什么重要的情况?

看着手里的‘大扳指’,我不由就皱起了眉:难道是为了这个东西?

这东西个头虽然小,但一眼就能看出来,其制作的工艺相当的精良。

虽然我不懂玉石,但对于这种市面上根本看不到的玉器来说应该是难得的精品,而且,从器形上来看,它好像并不能被称作装饰品,所以很可能不是用来销售的,它应该是一种特制的东西,而这一类东西,无论它有什么特殊功用,其价值通常都不菲。

一般来说,人们将玉石加工成各类器形主要还是为了售卖,既然如此,那所有的器形应该投消费者所好。同样,人们购买一些玉器也是为装饰和观赏。回头再看我手上的这个东西,纯粹就是一种另类,除非它是某个另类的‘艺术家’的奇异构思!

这东西器形不但古怪,而且明显是一种浪费——没有人会将好好的一块玉掏空后只留一张‘皮’!从加工工艺上来说,或许可以做到,但绝大多数时候,工艺师都会依照原石的形状特点来设计一款独特的艺术品。

很明显,这一点也合不上。因此,这个东西的存在必定有着其特殊的价值或者说用途!

不挂车牌→蓄意谋杀→逃逸→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好像还是说不通!

不过,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对我而言,这其中最大困惑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乞丐怎么会有如此贵重的物品?

这种东西出现在一个乞丐的身上无外乎两种可能,一是它本来就属于这个乞丐,二是它是乞丐因为某种机缘捡来的。

但无论是哪一种可能,想从一个乞丐身上来得到这东西都不是什么难事,干嘛非得要杀人?很明显,凶手根本就没有要抢走这东西打算,而是在杀人后直接逃了。

既然如此,那么凶手行凶的动机就不是为了这个‘扳指’,而可能为了其他的某个原因。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越想越头疼,觉得整个脑袋都充满了浆糊,最后,干脆也懒得想了,将衣物丢进洗衣机后,就躺到了沙发上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