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父母的教育下,自小受到文学名著的熏陶,读书千万卷,读诗万千行,早就有了自己对于爱情和浪漫的理解。
或许是那天的风很轻,云很淡,又或者是那天的诗很特别,让人觉得那个读诗的人也特别了起来。
就像是冥冥之中,于茫茫众生,遇到了适合自己灵魂的人。
张爱玲曾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句话,听来遥远,实则也适合人间,适合凡人。
原主就那样喜欢上了沈蕴。
喜欢的云淡风轻,喜欢的无可救药。
年少时侯的感情像风又像云,前者飘忽不定,无法握紧也无法琢磨,后者遥隔云端,要么坠入黄昏,要么大雨倾盆。
原主对沈蕴的感情,介于两者之间,是润物细无声的。
她本就极为偏科,为了沈蕴,她挑灯夜读,三年如一日,最终考上了和沈蕴同一所高中,成了沈蕴的校友,虽然不在同一个班,却还像过去一样,默默的关注着他。
知道他选理科,就跟着选了理科,知道他喜欢打篮球,就偷偷给他送盐汽水,知道他不喜欢打扰,就不开口跟他说一句话。
她始终记得那句,“你的爱就不那样,你让我自由”,喜欢的极致,应该就是给对方真正的自由吧。
就在原主以为,沈蕴不会在高中谈恋爱时,沈蕴和校花方菲菲在一起了。
沈蕴显然是喜欢方菲菲的。
他非常喜欢她。
喜欢到让原主绝望。
没有开始的感情永远是最好的。
因为不曾得到,所以无法死心。
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原主喜欢了沈蕴十年,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放下他,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和沈蕴说一声喜欢。
结果怎样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曾经深深地喜欢过他,即便这对他无足轻重。
“如果再白一点就好了,”孙舒雅可惜的说:“他太黑了,天天打篮球,晒得跟煤炭似得,要不是五官太出众,都凸显不出颜值了。”
温茶无语,“你除了看颜值就没别的追求了吗?”
孙舒雅瞥她一眼,“颜值都不过关,看其他的有什么用?颜值高能让我多吃两碗饭,颜值低的只会让我心肌梗塞。”
温茶:“……”
“我看江灿就是支潜力股,学习好,还会打篮球,最重要的是,他现在都还没女朋友,说不定还是初恋呢,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温茶:“……”
“你觉得呢?”孙舒雅推推温茶的胳膊。
“我不觉得。”
“嘁,”孙舒雅嫌弃道:“真没眼光。”
温茶:“……”
下午放学,温茶收拾好书包准备回家,江灿拉住她的书包带,“去篮球场看我比赛呗,你都好久没去了。”
温茶脚步一顿,“你怎么知道我好久没去了?”
江灿左右看看,见教室里没几个人,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你都好久没给沈蕴送盐汽水了,我天天数着呢。”
温茶瞳孔一缩,一把推开他的胳膊,“你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呀,”江灿黝黑的脸上露出一丝了然的笑容,像个恶劣的孩子拆穿她所有的伪装,“我知道,你喜欢沈蕴,都给他送了一年半的盐汽水了。”
温茶:“……”
江灿垂下眼眸,靠近她,低声说:“你每次都只来几分钟,把水放下就走了,我早就注意到了。”
温茶耷拉着眼睫毛,脸上一片平静:“你看错了。”
“我的视力50。”
“那你也有眼瞎的时候。”
江灿:“……”
她抬起眼睛,直勾勾的和江灿对视一眼,“我根本就没去过篮球场,更不会送什么盐汽水,你看错了,不要胡乱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