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张金凤去吉州

这个男的是念书的,本就别乡下种田的泥腿子高一等,再加上还有个大好的前途,她能不动心吗?

带着官太太的美梦,她还特意去了一趟岫水村舅舅家,偷看了那个后生一眼。

结果,看见那个后生长得白白净净的,很干净、很斯文,就一下子小鹿乱撞,芳心暗许了。

她羞答答的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舅舅(媒人),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谁知男方是个挑剔的,不肯盲娶盲嫁,非要见见女方才肯定亲。

张金凤一听那书生要见她,顿时紧张起来,在家寻死觅活、上吊跳井的在家作了一整天,终于逼得她老娘松了口,给她买了一盒最便宜的胭脂。

然后,那书生来拜见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脸擦得跳白跳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女人,穿一身儿紧箍在身上的碎花衣裳,扭扭捏捏的坐在炕沿上含羞带臊呢。

你说你要是长得娇小可人,整这样一副表情或许能打动男人,引起男人的兴趣,偏偏张金凤长得跟个大母汉子似的,身材和长相都偏男性,如今把那张四方大脸擦得白渣渣的,跟黑漆漆的脖子在不经意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她那一身儿扒皮鬼似的小衣裳,顿时就让这个书生望而却步了。

开口说话时,更是让人无语,一张嘴就是‘你啥时候能考上秀才啊?你将来当上秀才老爷能不能娶小老婆啊?’

把那个书生雷得不要不要的,坐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匆匆地起身告辞了。

随后,舅舅家就传来信儿,说那个书生没看中张金凤,这门亲事做不成了。

张金凤都十七了,一直恨嫁恨得不行,如今好容易有个相中的,人家还没看中她,张金凤又是伤心又是丢脸的,躺在家哭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起来了,疯了似的决定,要去吉州,找她爹和她哥哥们去。

张金凤觉得,吉州那么大,好男人一定比这边儿多的多,她就是要到那边儿去找个好女婿去,气死那个死书生!

崔氏不同意她去,怕花销路费,因为她一个姑娘家去那么远的地方肯定是不成的,少不得得托她娘家弟弟去送,就她弟弟那雁过拔毛儿的性子,要是送她去一趟,指定不能少贪他们家的路费钱。

但是,张金凤铁了心的要去,寻思觅活的作了几回,但是都没成功。

崔氏打定主意不给她出路费,本以为这样她就消停了,没想到某天张金凤去了趟镇上,把她那身儿心爱的花衣裳送进了当铺,拿回了一百文钱,吵吵把火的说自己去。

看这架势实在拦不住了,崔氏没办法,只好托了她弟弟,让她弟弟把张金凤送吉州去。

路费她没给拿,只说张金凤那一百文就够他们爷俩再路上花销了,让她弟弟回来时,再管老张头要回来的路费就行。

崔氏的弟弟跟他姐姐的性子一样一样的,虽然不满意姐姐不给他拿钱,但是晓得姐夫是个讲究仗义的,不可能让他吃了亏,就答应了。

正好他也能借机会去一趟吉州,到大城市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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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女人脸色驼红从包间冲出来撞到男人怀里,小手抓着他的衣襟,“救我。”

庄惟仁低头睨向突然扑到怀里的女人,身上不正常的体温显示她被人下了药。

“想让我睡你?”男人清凉的气息喷在女人身上,很舒服。

女人眼色迷离的看着眼前这个半生不熟的男人,与其找一个不熟的男人睡,不如找个半熟的。

小脑袋点了点。

男人淡淡的扯唇,“做我的床伴。”一副不答应随时走人的架势。

女人头越来越晕,最终歪在了男人怀里……

“聂大夫,这两种药引子在哪儿能买到?得多少钱?”一看完药方,沈若兰马上发问。

叶恒摇头道,“沈姑娘,实不相瞒,这两种药世间的药店很少有卖的,据老夫所知,也就只有宫里的太医院细料库里有,且都是干货,如今令堂的病势沉重,最好用鲜的,效果能更好些。”

这么说来,就是没地方买也没地方弄,只能自己去采了!

沈若兰想了想,又问,“您看这咱这卧龙山里能有幽灵草吗?得几月份去采能采到幽灵草?”

聂恒说:“这卧龙山里就有幽灵草,每年七八月份即可采摘了,只是这幽灵草很少,鲜少有人能采到,沈姑娘若想亲自采摘,不如雇一批人放在山里,多几个人寻找,总比独自一人找到的可能性大些!”

沈若兰觉得很有道理,就诚挚的向他道了谢,感激不尽的把他送走了。

终于找到了娘救命的药方了,沈若兰高兴的不得了,虽然里面的药引子难找,但并不是找不到,娘现在的身子撑到七八月份完全没问题,等到七八月份,她就亲自进山,在找一批放山的进去一起找,肯定能能找到的!

只要娘的命保住了,家也就圆满了!

穆氏看到聂恒给开来的药方,眼前也是一亮,她自由饱读诗书,杂书医书也看过不少,见到这药方,晓得自己有希望了,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只是,这药引子太难找,也不晓得能不能找到,虽有希望,可心里更多的是担心,但愿苍天保佑,能心想事成才好……

沈若兰的脚脖子崴了,暂时没法出门,就留在家里开始研究印刷厂第一本书出版什么的好。

开始的时候她想出四大名著来着,可想了一下,又嫌字数太多,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脑,写的话只能拿着毛笔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写,四大名著随便拿出哪本儿,都够她写一年的,她可不想把那么多大好的时间浪费在码字上……

写字数少的,又怕不够吸引人,《三言两拍》那类的书倒是够吸引人的,可是那都是禁书,怕写出来勾坏了那些莘莘学子,万一再误人子弟了的话罪过就大了。

思来想去,她忽然想到铁嘴刘说书时的盛况,不觉灵光一闪、福灵心至!

这里是吉州,百姓们和受乌孙侵扰百余年,大家都对乌孙痛恨不已,也都对打仗和军事方面的事儿很感兴趣,不如就写一本有关打仗的兵书,比如——《三十六计》。

然后再大力宣产、连载发行,效果肯定好!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她努力的回想着三十六计里的内容,有些想不起来的地方就杜撰,当然,里面的时代背景,特意注明是架空,免得有人起疑。

于是,她从第一计‘瞒天过海’开始写,笔耕不辍,奋笔疾书,从早上写到晚上,一直写道掌灯的时候,却连一篇的一半儿还没有写完!

沈若兰深深的怀念起上辈子的电脑来,这毛笔软绵绵的,写几笔还得沾点墨水,不然就写不出来,哪比得上上辈子在键盘前噼里啪啦随打出来的方便快捷啊?这要是有一台电脑,她三天就能全部写完。

现在,现在就只能一笔一笔的磨洋工了,哎……

此时,靠山屯沈大春家里。

沈大春瞪着眼睛看着他媳妇,一脸的狂喜和难以置信:“彩霞,好彩霞,你没骗我?你有了?”

彩霞瞪了他一眼:“瞅你那德性,我月月啥时候来葵水你比我记得都准,这儿都过五天了还没来了,你忘了?还有,我最近还总想着吃酸的,总觉得困倦,你说是咋回事儿吧?”

沈大春一听,急忙跑到炕头拿起阳黄历,翻开一看,果然,彩霞的月信确实过去五天了。

彩霞的体格很好,月信一向很准的,一天不差,这回都过去五天了,肯定有问题。

“彩霞,我的好媳妇喂——”

沈大春激动的叫起来,伸手就想去抱她,想把她抱起来在地上转几圈儿,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可是,手刚一搭到她身上,猛的想起她现在刚怀上,怕抻,就急忙缩回手,咧着大嘴傻呵呵的笑起来:“我的姑奶奶,你可是咱们家的大功臣了,你说,你想吃啥?你想要啥?我这去给你买去……”

彩霞垂眸,笑得不动声色:“你这段时间拉脚挣那些钱,不都让尤嫂子借去镶牙了吗?哪还有钱给我们娘俩买吃的喝得啊?”

大春不傻,一下子听出了媳妇的弦外之音,不觉脸上一红,愧疚的说:“媳妇儿,我也是看她都给我跪下了,又哭得可怜,才一时心软把钱借给她的,我保证,往后再不借她钱了,真的,我发誓,往后挣的钱全都一文不少的交到你手里,要是少交一文,就叫我天打雷劈……”

这是跟媳妇发毒誓,表决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