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惜!不过我不敢做出太过于唐突的事情,那个叫落落的姑娘倒是可爱善良,最多就说我是神经病,而她同伴可就厉害了,那爪子锋利得和野猫一样,原谅我,再一次怂了。
还是算了吧,我还是比较喜欢和可爱没有攻击力的姑娘相处。
妹妹阿笙回到了这座城市,同时也带来了马上要再一次举行盛世婚礼的消息,我当然是满意的,对我妹妹好,才能让我对那个牛币的妹夫好脸色。
虽然,我也不敢给他坏脸色,不然市民看到要打死我的,对一个科学家,你敢这么做?
而这个时候,我终于成功地要到了那姑娘的联系方式,她的全名叫做,周诗珞。
很有诗意的名字,熟悉了之后,我还是惦记着我那一张照片,请求她在帮我一次,这个时候珞珞已经不再怀疑我是个神经病了。
说白了,这还是拖我那个牛币妹夫的福气。
珞珞和父母是幸存者,当初眼看着要被丧尸围攻,就是这个时候天上突然多了一架直升机,药水一下来,那些丧尸全部倒地,虽然那时候她还只有十一二岁,可是对那药水的神奇印象深刻,在知道我那妹夫是药水发明者之后就将妹夫当成了救命恩人和第一偶像。
我这个名副其实的偶像大舅子这才获得了珞珞的信任,她说了,偶像那么厉害,偶像老婆也那么漂亮美丽,应该不会放一个神经病出来见人的!所以判断,我不是神经病!
听了这个,我心里在滴血,人和人的信任在哪里?
老子过去还是威名赫赫的丧尸王呢!
我其实想狂吼出来,但是一看珞珞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我怂了,算了,我要是这么说,又会被当成神经病的!
人善被人欺负,丧尸也一样。
珞珞最后同意了我的要求,并且她还可以一直让我拍,直到拍到满意的照片,要求只有一个,带她去见偶像!
我一听她愿意让我一直拍摄就心动了,要求什么的,哪里有不答应的,而且对我来说在简单不过了,于是我一次去妹妹家的时候,带上了珞珞。
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可就是这一念执着,让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无比庆幸。
——南宇
那姑娘似乎很喜欢玩水,浇了一捧水,仰着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来,那明净的脸如同雨过天晴的天空,干净得让人想要放在手心里呵护,她的侧脸上,还有一个小小的酒窝。
这次,我快门都忘记按了。
最后按了快门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我有些懊恼,那最美好的一刹那停留在了脑海里,没有拍出来这是我最为介意的。
在摄影这方面,我执拗得让人恐惧。
为了重新拍下那一幕,我成为普通人之后第一次主动跟那个姑娘搭讪,请求她再玩一次水。
那姑娘转过脸来看我,很多人都说,侧脸和背影都是骗人的,正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呢?
这句话真的是对的,因为那姑娘转过来看我的正脸,只不过是清秀有余罢了,比不得妹妹阿笙的高贵明丽,也比不得记忆里安若的清婉飘逸,可刚才那那侧脸浇水的一幕,却比任何人都要美。
哪怕这个姑娘正面不美,可是不影响她侧面啊,我几乎对刚才没有记录下那一幕产生了执念,提出了很高的报酬,就希望能捕捉到刚才的那一幕。
整整过去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达到我的效果,那姑娘也生气了,“我什么都不要了,回家去了。”
“唉,你别走,”我情急之下拉住了她的手,死死不松开。
“你有病!”那姑娘手抽不出来,都快急哭了,清秀的脸上一双眼睛瞪大,脸颊鼓鼓的如同仓鼠,格外地可爱。
我一个恍神之间,她就挣脱了去。
我的照片还没有拍下来呢!不能就这么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