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于救了一个人,然后就是那般关心送温暖,甚至经常往他这个地方来,每天都刻意挑着他在家的时候来请教课本。
他欣赏这个女孩子的聪明好学和勤奋,也同样不知不觉将目光频繁地投注在她身上,为她的人品性格所打动。
越是相处,越是不可避免,无法地越陷越深。
就连不小心砍到了自己的手,也是因为在干活的时候走神,着急于她这个时间已经到自己家了,要早点回去,所以手上动作就失了准头。
曾经顾行远读了一本诗集,里面有一句诗,诗句他不记得了,可大概意思却记忆深刻。
大概是说,若是喜欢一个人,哪怕闭着嘴巴,爱恋也能从眼里迫不及待地飞出来。
放在书若身上的目光越多,就越能发现她的微妙情绪,更何况,对方似乎压根没有打算掩饰和压抑。
那时不时放在自己身上灼目热烈的目光,只要不是一个死人,都能感觉得到。
到了今天他才主动挑明,其实是不对的,甚至称得上被冠上一个混蛋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