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32 留个字等着我签

“用一座钻矿笼络金家,将来能为他效命,不值吗?”

“财政司是不会同意的。”

“既然想,就会有办法让财政司同意,别忘了,现在掌权的是尉迟清河,为了这个长子,他割得下这块肉。”

寒熙怒道:“疯了才这么做。那金家难道就是想要一座矿坑吗?开了这个先河,还不贪得无厌?”

夜辰不以为然道:“那就连矿坑在世府的那边地也给了。权当聘礼,两政府友好的再次证明。”

寒熙的模样仿佛是面对饕餮大餐时,却吞了一只苍蝇那般。

夜辰冲他笑了笑,“不管是矿还是土地,只要有信心拿得回来,就不怕送人。我说过的千万别小看他,一时示弱或是献殷勤,往往会是鲸吞蚕食的第一步。”

“金家就真的会帮他?”

“我要还活着就一定会帮。现在我倒有些后悔了,当初怎么就闲着无聊帮着你们去对付金家了呢。”

他说的是十七岁那年与联盟军大战七天七夜的事,说起来不眠智将这个称谓就是那时给起的。

寒熙白了他一眼,“还说呢,赢是赢了,可有一多半人也过劳得躺倒了。”

往事一提,他牙就觉得痛了,当年累得整一圈牙龈肿痛,痛了一周。

“你什么时候回军校?”

“过两天!等我和小娆将结婚证领了。”

噗!

寒熙喷了,“什……什么!?”

夜辰一脸严肃,“领结婚证?有什么不对吗?”

“你打算怎么领?”

夜辰玩味看着他:“你说呢?”

寒熙瞳孔放大地瞪着他,“又我来?”

他轻笑,“不是你,我还信不过,你是不是该恭喜我!”

“呵呵!”寒熙干笑了两声。

操蛋的家伙!

夜辰道:“军校那边你先看着,绝不可以让金家的势力渗透进去。”

那是军事大本营,培养军中才干的地方,金家的势力一旦渗透,只要洗脑了一个,就可能成为锅里的那颗老鼠屎。

“知道了,你就放心吧。我先帮你琢磨怎么安排领结婚证。”

大摇大摆肯定是不行的,动静太大,阻拦的人会多。领证前必须静悄悄,领完就随意了。

寒熙挂了视频电话,夜辰拧了拧鼻梁骨,不过一会儿就‘变身’了。

夜出来了。

妖娆还在楼下餐厅和闺蜜叙旧,聊得热火,突然视线瞟到了门缝里的双色瞳眸,人没进来,就坐在轮椅上通过门缝静静地瞪着她。

这吊诡的滋味……

这家伙根本就不知道公平是什么意思!

于是,她花了五分钟圆满地结束了闺蜜叙旧之夜,派了殷伯送她们回去。

人走后,夜辰从门缝里走了出来。

“不是说好了各占两小时的吗?”

夜辰哪管这些,就一句话:“签字,只准签一半,留个字等着和我签。”

“啊?”她没听明白。

他也不多说,伸手拽住她的手,扯了过来,她不得不坐到他腿上,他熟练地操控者遥控杆,通过家用电梯带着她到回楼上睡觉去了。

翌日,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在阮家军的掩护下像特工一样的出现在夜辰的书房里。

妖娆第一次知道原来这种事是可以上门服务的。

接着,她签了字。

呃……半个名字。

叶。

到了晚上,再签一字——娆。

而夜辰那边,也是分开签的。

辰,再是……夜。

工作人员是自己人,可以信任,手续完整,挑不出一点错,绝对合法。

在夜辰逼人的视线下,工作人员顶着压力抖着手敲上了章。

当红艳艳的结婚证书塞到妖娆手里时,她愣愣地看着。

嗯?

这就从少女变成人妇了?

说到这门婚事,当初也是为了和解,世府做出的一个态度。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结成亲家更能化解怨仇。但对于尉迟明辰妻子的人选,尉迟清河也真是没少动脑筋,那些个媳妇候选人名单,没有一麻袋,也有四五打。

谨慎来谨慎去,最后还是选了金家。

不为别的,就为了金家那点势力。

金家的野心,尉迟清河心知肚明,但姜还是老的辣,知晓金家这门婚事利大于弊。

至少在总统的位置上,金家绝对会帮着明辰。因为夜辰给足了他们苦头吃了,夜辰上位,联盟早晚会完蛋,光凭这一点,金家就会两肋插刀地帮明辰。

这里头的道道,尉迟明辰怎么会不明白。其实以他的身份,就是总统的儿子,只要母亲是个外室,他的身份总归是低夜辰一大截的,愿意将女儿嫁给他的,无非是些暴发户,或者没什么底蕴的家族,真正的显贵是不可能将女儿嫁给他的,人家嫁女是冲着去做当家主母的,如顾卿晚那般,嫁他?挤别院吗?

说起来能娶到金悦桐,也是他高攀了。

所以,他对这桩婚姻非常的满意,尤其是金悦桐的性子,更是满意。

他知道她身上有秘密,午夜梦回时,她偶有哭泣,那并不是所嫁非人的哀泣,是来自她埋藏在心底的不可知的过去。他曾想过去查一查,看她到底藏了些什么,但想起那天她双目清澈,勇敢无匹地说要与他携手共进时,他放弃了。

若然不能入她的心,那么查到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钻矿的事,他没有继续提,话锋转向了主屋那。

“今天见着叶娆了,如何?”

“不显山也不露水,让人难以捉摸。”她收拾着汤盅,将它们安放在托盘上。

尉迟明辰凛了凛眼神,“哦?连你也看不出?”

“看不出!”她是真的看不出,“她总能接着我的话往下说,但说的都是些废话。”

“小看她了。”

“不过,她倒是很顺口地叫了你一声大哥。”

听闻,尉迟明辰愣了一会儿,而后是大笑,“她真叫了?”

“嗯,字正腔圆。”

“哈哈哈哈,我真想看看夜辰的表情。”

夜辰也会叫他大哥,但少的可怜,每次叫的时候,那眼神里总是透着一股嘲讽。

而他最讨厌的就是他的嘲讽和戏谑。

仿佛在问他:你配吗?

他收了笑,继续道:“多处处吧,总有机会的。”

“我觉得难。”金悦桐心里早有了估量,有些事不用多看多说也是能品出味道来的,“大智若愚说的往往就是像她这样的人吧。”

“不用在意,她就是有滔天的本事,也没有足够匹配尉迟家的身份背景,这是她的瑕疵,是致命的。但你说的也没错,有脑子的女人比没脑子的女人可怕多了。”

这事他会记在心上,提醒自己别犯了看不起女人的错。

“对了,夜辰的身体问了吗?”

“问了,说是老样子,断不了药。”

他琢磨了一会儿,抚了抚下巴,“你觉得有几成能信?”

“他是你家的人,身体如何,你比我更清楚,何须我问。”

无论是世府,还是联盟,都知道尉迟夜辰是个药罐子,病秧子,可就是死不掉,不仅死不掉,还特别难缠,金家吃过他的大亏,记忆犹新,就是过去好几年了也不敢忘,凡是出现尉迟夜辰四个字的地方,金家都不敢贸然行动,就怕被他抓了小辫子拽着不放。

“那就是假的!”尉迟明辰眼光锐利了起来,咬着牙恨道:“命硬啊。”

自三岁起,十年一个坎,他生生就给熬了过去,他到现在都记得夜辰十三岁生日前夕烧得神志不清,昏迷了数日,来了十几位医生,进去出来都是一句话——节哀顺变。

可最后呢,还是挺了过来,堪堪就在他过了十三岁生日那天睁开了眼。

仿佛就是命数似的,他醒了,他自己却病了。

遥想一下,他三岁时也是如此,醒后不多时,他就倒下了。

真真是克星。

可即便夜辰体弱多病,显贵们想把女儿嫁给他的初衷依然不减。不为别的,就为了能有一个姓尉迟的外孙。

顾家不也如此吗?

真是好命,有个足够支撑他‘力争上游’的外祖家。

“他今年二十二了,离二十三也就一年不到的时间……”他已没了兴趣去赌这又一回的坎他能不能过,而是想着这次他自己别又病了,这可不是小时候,病了也无所谓,长大成人的现在,他与夜辰有各自的阵营,随时可能满盘皆输。

金悦桐道:“你要是忌惮叶娆,为何不杀了她,军校的时候没有机会,现在在尉迟府,难道也没机会?”

“真要杀,也不急于一时。主屋见血不吉利,别忘了,早晚我和你都是要搬去那住的。”

她微微一愕,“迷信?”

“洁癖!血可不容易清除!最重要的是,我对这个叶家很好奇。夜辰失踪的那段时间肯定是去了叶家,可这叶家什么来头却一点没有线索。我担心叶家并非等闲,如果我猜的没错,韦家那晚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不然夜辰不可能避而不见。生病这个理由,他早用烂了,别人会信,我可不会。”

“只要是存在的人家,总能查到,肯定是利用什么方法隐去了踪迹。”

“这就更可怕了,好端端地隐去家族踪迹便是有秘密在,不过叶家的事急也急不来!”

想稳操胜券,就得连细节都注意着,在叶家的底细没清楚前,他暂时不会轻举妄动。

“庄流裳今天也去了?”他又问。

金悦桐点了点头,“可惜没有闹出什么动静,被叶娆四两拨千斤地给顶了回去。”提到庄流裳,她皱了皱眉,“留着她,你真觉得有用?”

他轻笑,一丝阴邪滑上面容,“背锅的时候你就知道她有多重要了。”

他不养没用的人,养了必定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