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两脚羊

一品国士 忆水若寒 3236 字 2天前

他本来是要走陆路,但因为近日大雨,官道泥泞不堪极是难走,而他一船的货物下雇主需要让他及时送到。

无奈之下只能铤而走险。

索性遇见了遇见了官船,遂邀一起同行。

那商船的主人也是位年轻的公子,虽说出身商户,身上却看不到任何一点铜臭气。

洛书对这人印象不坏,心想,反正也是举手之劳,也没问那人是送什么的,就应了下来。

金陵城的码头离着金陵城还很远。

洛书几人刚一下船,忽听身后那商船那位姓赵的商人,“洛大人,留步!”

洛书一回头,但见那人精神矍铄,丝正大步向自己这艘船上走来。

“赵先生还有何事?”

赵新予笑笑,“鄙人寒舍就在附近,天气不早,不若请洛大人几位到府上小憩,吃顿便饭,也算是赵某对洛大人这一路相护的的回报。”

“这金陵城里的名酒金陵春便是我们家酿造的。”

这个赵新予的言谈举止一点都不像是一个油腻的商人,反倒有几分书生的清矍与磊落,不卑不亢,反倒让人生了几分敬意。

也正是因为如此,洛书才答应他的商船随行的。

她刚想拒绝,却听得元敏咋呼一声“哇,金陵赵氏酒王,原来就是你们家阿,金陵春那酒十年才出百坛,除却贡品之外,等闲人根本尝不到的。”

裴述一听,眼睛亮了亮,用食指和中指揪了揪洛书的衣服。

伯颜面无表情,一副去也行不去也行的佛系派。

小桃笑的嘴合不拢,云州北地向来有饮酒的习俗,但极品佳酿往往出自南方。

洛书想了想“如此,真是让先生破费了。”

赵新予立马喜笑颜开,在前面引路。

一行人向着赵宅走去。

原来这金陵春之所以可以成为极品佳酿,究其原因与产地、原料、气候,水质有极密切的关系。

而金陵春所用的高粱为糯性高梁,在当地俗称为红樱高梁,而此种高粱只长在金陵以北的赤水河境内,香气幽雅细腻,酒体丰满醇厚,正是与这红樱高粱有莫大的关系。

而赤水河境内所有的可以产高粱的地方,都是赵家的名下的产业。

当然除此之外,一手传了近百年的酿酒秘方也成了金陵春在酒界独霸一方的重要原因。

只不过能这样巧合在此遇见酿酒界的龙头大佬还是有些意外的。

赵府在乡下的别苑,也就是金陵春的产地,还是极宽敞的。

别苑之后,种着几百亩的红樱高粱。

除却每年向皇室进贡的酒,还有就是有一些达官显贵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提前一年到两年预订的酒之外,这几百亩的高粱几乎都不够用的。

初夏时节,那高粱竟然已快没过人的头顶了。

赵新予带着他们一行人参观了酒窖。

并嘱咐厨娘在后院外的临水亭里摆宴席。

那厨娘生的黝黑,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岁上下年纪,见到生人总是怯怯的,不敢靠前说话。

一直是管家在她前面传话。

赵新予虽说是富家商户,身上却没有那种纨绔子弟的感觉,偌大的别苑,伺候的人统共也就四五个。

人数最多的地方,就是酒窖与酿酒室了。

临水的亭子里,四周摆上了冰块,亭子的四角各点着气死风灯,照的亭子里极为亮堂。

厨娘的动作很是麻利。

菜上的极快。

赵新予极是健谈,酒过三巡之后,早已与燕怀远兄弟相称。

伯颜喜静,赵新予早已让人安排好了饭菜送到他的房间。

洛书安安静静的吃饭,她坐船坐的没什么胃口,只吃了一点清淡的东西。

倒是章猛胃口极好,尤其对那一道红烧羊排赞不绝口。

他见洛书吃的少,极是自来熟的拿着筷子往她碗里夹羊排。

“吃、呜,吃阿,洛大人。”

洛书看着碗里的那一块羊排,目光渐渐冷下来。

因为那块羊排之上,还有一段半月型的骨头,与羊排连在了一起。

那是人的指骨!

似乎感受到了她情绪的变化。

燕怀远与赵新予都停止了说笑声。

“洛大人,这是怎么了!”

洛书盯着碗里那块被酱油汁沾满的骨头,目光寒凉的看着赵新予。

“难道这岭南也与蛮金一样,吃两脚羊吗?”

听到那句两脚羊,章猛转头将吃掉的东西吐了出来。

燕怀远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元敏一脸呆懵,“什么是两脚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