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聚仙令

“聚仙令……是什么东西?”我看向知羽,很明显他是知道这种术法的存在的。

知羽低头答道:“聚仙令是第三代天尊大人,也就是我的先祖张天师,曾经使用过的术法。的确如游所说,无论你想寻找怎样的妖怪,只要拿起她的一根毫毛,施展术法,不拘多远,都可以立刻把她拘来。”

既然有这么方便的术法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难道是怀疑我的能力吗?

知羽摇头:“林真一同学,我们的确早就知道这种术法,却绝对不推荐你使用。这实际上是一种和妖类达成的契约,你未必能担负得起必须承担的代价。”

这是什么意思?

柔不安地说:“即便是天尊大人,也没有将妖族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道理。如果拿得准对方确实在害人,拘来抓住封印在炼妖门下,那倒也罢了。如果对方并没有过错,却被你无条件拘来,那么天尊大人你也必须……无条件满足对方一个愿望。”

这是前代天尊和妖怪们相互制约的规则,因为妖怪们随时有可能被拘,所以不敢放肆为祸。而作为天尊,就好比是执法人员也不能胡乱抓捕别人,如果对方确系无辜,那么执法人员将会承担法律的制裁。

知羽说:“你想想看,狐妖法力非凡,连她都没法实现的心愿,交给常人来办岂不是难于登天?所以依照本门门规,这是只有天尊大人才能使用的术法,因为天尊大人手握巨量灵力,有扭转乾坤的力量,才有把握游刃有余地实现妖族的心愿。而你……”

胖兄脸色铁青地说:“曾有一位前辈不顾劝阻使用聚仙令召唤骊山雉鸡精,最后发现雉鸡精并没有作恶,于是雉鸡提出的代价就是……吞下那位前辈的心脏。”

即是很惨烈地搭上了一条性命。

可是我的答案是“我必须这么做”。

我看到知羽把液体钻石一般珍贵的药物毫不痛心地用给素不相识的患者,我也想像他一样,在大家眼里留下一个充满气概的背影。

另一方面我也信任玉早,相信她的善良。她如果了解我只是为了救人才特意打扰她,就一定不会为难我。

知羽仍然摇头:“真一,即便你不顾自己安危,但你仍然无法使用聚仙令。”

这又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