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另一道羊肉是新乡的红焖羊肉。

红焖羊肉曾经爆火过一段时间,当时乔治正在上高中,胃就像是连着个异次元空间袋,一顿饭吃的比他爸妈加起来还多。那时候他父母带他去打卡刚火起来的美食,乔治对红焖羊肉惊为天人,对那时的他来说,这道菜真的是再合口味不过。

后来乔治上学之后,第一个十一假期就攒钱去了趟新乡吃了顿正宗的红焖羊肉。

当地人吃红焖羊肉,不止是吃羊肉的。他们把红焖羊肉当做火锅来吃,只要味道好,什么想吃的菜都能下进去涮一涮。

等吃到最后,再下一把胜春挂面,这一锅的精华全在汤里,汤里的味道又全在面上。有多好吃,可想而知。

好了,不能再想下去了,乔治制止住了自己不断歪楼的思维,上次他们去伦敦,乔治本来是想雇佣个东方厨子来着,但是这个年代的东方人实在太过稀少,别说厨子了,那么多天,他连个黑发黑眼的老乡都没见着。

看着眼前的羊肉,乔治咽了咽口水,终于没忍住对菲利说:“我们今天杀一只羊来庆祝一下吧!”

菲利残忍的拒绝道:“先生,您知道吗?您再这样花钱,家里很快就要连面包都吃不起了。”

乔治想想清炖羊肉的操作难度,再想想现在家里也没有红焖羊肉的所需的调料,也就听他的,算了,不吃了。

不过,乔治还是坚持道:“我前些天在伦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被翻译过的东方食谱,不如我们晚上试试那个吧?!”

晚上不再吃英国菜,似乎已经是他最后的坚持。

晚餐在乔治的指导下,莱斯太太把本来要做牛排的牛肉切成块和土豆西红柿一起炖煮,又摊了几张蛋饼,拿家里少少的一点稻米煮了米汤。

晚上这餐对于凯瑟琳和菲利来说都有些简单了,但因为味道太好,土豆炖牛肉连汤汁都被瓜分掉了。

放了番茄的土豆炖牛肉口味偏甜,对于大多嗜甜的英国人来说,味道十分不错,凯瑟琳赞道:“这道菜真不错,乔治,多亏你去了图书馆才能记下这道菜谱,等家里再来客人的时候,他们一定会为这道菜所倾倒的。不如我们明天也不吃牛排了,还吃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