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手唤来方来福,方兴将他的决定吩咐了下去。方来福先是见方兴不株连他办事不利的责任,心中侥幸、感激不已,而后又陡然听闻方兴要亲身冒险,不由连声反对,直言方兴这是白龙鱼服,立于危墙之下的不智举动。
方兴也知方来福的逆耳忠言是有些道理的。然而,万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虽然亲自走一趟、找回韩氏母子亦有利有弊。但是,对方兴而言——坚守信用,完成自己的承诺,所得到的‘利’,远比冒一点点小风险的‘弊’要好的多。
于是,他道:“如今出现的血海妖魔,实力皆无足挂齿,非我一合之敌。我去去就来,来福统领无需挂怀,且率领麾下人马速速赶回寒山要塞,并按照我事先布置下去的命令,召集要塞内的各位统领加固城防,精兵选卒,以备战事。”
“希望我回到要塞之后,能看到寒山要塞的一切都能按照我的布置,井井有条,各种战备有条不紊的开展。”
方兴之意已决,方来福也只能恭敬受命而行。而且,方兴后面的话,已经有暗暗告诫方来福——不可再出现类似韩氏母子的错漏——的意思。人精一般的方来福,自然不敢再多费口舌,当即领命去了。
就这样,方兴又一次抛下大部队,独骑墨螭,一人轻装前进。就连‘犀首熊鼻魔’也被他强命——只能在身后数十里地遥遥跟着,而不得打扰他一人独行的雅兴。
如今的东平地境,人际罕见,连走兽都因对血海妖魔天生的恐惧而变得稀少难见。
一路无碍,方兴一个人纵马飞驰,劲风呼啸,雾气袭面,好不畅快。那一刻,因大战将至、身负重担而笼罩在心头的一点点阴影,也全然被他抛在脑后。昔日驾驭墨螭在路上狂奔的快乐又一次浮现心头,不由放声大笑。
一人,人中之英杰;一马,马中之神骏;人马飞驰之中,马蹄阵阵,而那朗爽豪迈的笑声,也是震天动地。
一路上,有一些不长眼的血海妖魔闻声而至,皆被方兴一妖一剑,统统斩杀,拿去一身血肉喂了青冥玄光噬血剑。
驭马飞驰百余里,方兴的目的地便来到了眼前。
牛筋村因当地特产的一种青旄牛的牛筋而闻名,又因为正巧坐落在南北大道的通络节点上,来往商贸的人口极多,村落的规模也随之逐年扩展。到现在,虽还是一个村落的建制,但却已经拥有将近上千户人家,已然算的上一个中等大小的城镇子了。
方兴在数里外便发现这座城镇之上,还有厚厚的炊烟与人气凝结未散,就知道这座城镇中的人还没有被全然转移走。或许他想要找的人还在这里,便心喜的‘呵呵’一声,翻身下马,像一个寻常游子一般,牵着马向城镇走去。
方兴一边牵马步行,一边随意的打量着面前的这座城镇。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对血海妖魔来说,基本上是一个不设防的聚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