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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虚言 右边人 1244 字 2024-05-20

“对,长安予熙。”

“好,我记下了,还有其他的吗?”

“没有了!”

“那有了新的发现再联络吧。”

“好。”

就这样,我挂断了乔毅的电话,把刚才还拿在手上的杂志放到一边去,我在床上躺下,打开手机的搜索引擎去检索“长安予熙”这个名字,马上就搜到在博客由官方认证的《晨光报》记者身份的吕先知。

——长安者,何予?熙也!

在他的名字下面就写着这句话,看样子是他这个名字的由来,但这句话我根本不熟悉,也没听过,就当他是有什么典故吧,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太大关系。

把他的主页点开,确实就和乔毅的一样,这里面有很多的文章,还有一些短评之类的东西,浏览量还不低,看样子这家伙在自己的一席之地上还是有些“信众”的。

“法律设下界限,司法系统会去惩罚任何一个越界的人,但正义只会冷漠地等待下一个受害者,是这样的吗?”

不知为何又想到这句话,我嘴里就嘟囔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笑了笑,这句话我同样不知道出处,但对于这种观点无法表示认同,却也无法驳斥他,或许这种事情只有像老师那边的学术大牛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应对吧!

光是这样进行扫描是没有用的,我随手点开他近期的一篇文章,标题是“绝对无法认同的审判,论光子动物园咬人老虎被注射死亡一事”。

嗯,非常漂亮的标题,充满了噱头和让人阅读下去的,这家伙作为媒体饶素质还是极好的。

文章提到的事情汪隼并不清楚,没有听到消息,但也是个很简单的事情:就是光子动物园一个脑子有些问题的游客不顾告示牌的提醒,翻越护栏进去里面逗老虎玩,然后被老虎咬死了!

按理,这应该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像这种脑回路清奇,自己找死的游客,死了就死了呗,活了个该啊,但动物园方面之后把咬死游客的老虎给注射死亡了!

事情到这里就变得有些意思了,吕先知就在文章里讨论了动物园方面这样的做法是绝对存在问题的,并且批驳了网络上关于“老虎咬死人就应该偿命”的法。

——为什么要把人类的观念强加在动物身上呢?人杀人,要杀人偿命,而老虎杀人,也应该杀人偿命吗?如果你把老虎和人类置于相同的地位,那凭什么把老虎关在笼子里,限制它们的自由呢?它们有着享受自由的权利,不是吗?还有,杀死老虎的人呢,给老虎进行注射死亡的人呢,他们是否该为与人类处在对等地位的老虎偿命呢?